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文物保护工程甲(一)资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定于2020年12月开展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年检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的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需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年检材料,兼具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应按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分别报送。年检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省文物局。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材料一式两份(盖章PDF版、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wl_gdwltwbc@gd.gov.cn。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查附件2中各资质单位在2019-2020年度在本辖区内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承担工程、施工不良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省文物局。
三、年检结果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予以公告。请通过年检的单位委派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到省文物局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未能通过年检的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逾期未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的单位,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23日
(联系人:王成晖,电话:020—3780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