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物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各资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我省登记的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的15家单位均年检合格。
请各有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于2017年3月24日前,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我局办理年检登记业务。
附件:广东省2015-2016年度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年检合格单位名单.doc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3月7日
(联系人:雷伟强,电话:020-3780384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