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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文物保护 工程甲(一)资质年检的通知

时间 : 2016-12-08 09:13 来源 : 省文物局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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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函〔2016〕358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物旅游局),顺德区文体局,各文物保护工程甲(一)资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定于2017年1月份开展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年检工作,并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的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需备齐《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年检申报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年检申报表》、《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年检申报表》。2015-2016年度参与的全部文物保护工程合同、验收评估资料、政府批文复印件、获奖情况等材料,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送至省文物局,所报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甲级勘察设计资质、一级施工资质和甲级监理资质单位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均需一并报送电子光盘。

三、兼具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所报年检材料应按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分别报送。

四、各地级以上市文物行政部门应通知所辖地区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按时提交年检材料,同时审查附件1名单中各单位在2015-2016年度在所辖地区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承担工程、施工不良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将相关情况在2017年1月20日前书面报送省文物局。

五、年检结果将在广东文化网上予以公告。请通过年检的单位委派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到省文物局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未能通过年检的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逾期未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的单位,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市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名单.doc

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年检申报表.doc

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单位年检申报表.doc

4.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年检申报表.doc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12月6日

 

(联系人:罗泽平   联系电话:020—3780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