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旅游民宿自愿申报,各地市旅游民宿评定机构初审推荐,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后,拟认定25家民宿达到丙级旅游民宿标准。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最终评定结果由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备案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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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丙级旅游民宿(广东省)评定结果公示名单.docx
广东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