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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时间 : 2022-08-25 16:57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财务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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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数据供应商,厅直属有关单位,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

为加强我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提高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水平,拓展统计分析研究渠道,我厅开展了2022—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我厅确定对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产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研究-以珠海市为例”等10个课题予以立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从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现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进度及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人精心组织课题研究团队,紧密结合我省

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实践,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开题报告,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结项申请书、课题报告,并结合课题研究内容向我厅开展相关工作提出若干条有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电子版均发至邮箱:wl_gdwltdata@gd.gov.cn),我厅将于2023年9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发给结项证书。

二、课题研究经费及要求

我厅将对立项课题予以研究工作经费补助,补助方式另行通知,补助标准为: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课题补助2万元,结项获得良好等次的课题补助1.5万元,结项获得合格等次的课题补助1万元。其中课题立项后每个课题先补助0.5万元,剩余部分视课题结项情况予以补助。请各课题负责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按规定合理、合规使用课题研究补助经费。

三、课题研究延期及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单位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立项课题发生结项延期的,剩余课题研究补助经费不再拨付。立项课题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外,经一次延期后仍不能顺利结项的,取消立项及下年度课题申报资格,已经拨付的课题研究补助经费予以追回。

特此通知。

附件:2022—2023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统计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炜嘉,020—37803900,电子邮箱:wl_gdwltdata@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