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22-07-08 16:16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人事处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各有关答辩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定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面试答辩。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办公楼(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开展现场面试答辩。

(二)线上答辩。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深圳、珠海地区答辩人通过粤视会进行线上答辩,由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集中组织,线上答辩的流程、要求等与现场答辩一致。

面试答辨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答辩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面试答辨人员须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期有离粤旅居史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出示相关证明。如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单独与我厅职称办联系沟通答辩方式。答辩人员进入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办公楼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方允许进入),并登录“粤省事”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出示“粤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正常行程卡,签署《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人员在厅机关大楼内需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辨环节可暂时摘下。

(二)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附件安排时间的提前半小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9楼候考室报到,抽签决定面试答辩次序。未能如期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三)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应遵从人员安排,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面试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

(四)面试答辩结束后迅速离开现场。

三、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申报2021年度群众专业研究馆员及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的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办公室联系电话:37803820、37803828

2.深圳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江翔

3.珠海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张炜林



附件:

1 2021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名单.doc

2.面试答辩流程.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