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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升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的通知

时间 : 2021-10-08 16:14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资源开发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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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2021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决定提升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优秀案例

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或与之关联的乡村旅游集中连片项目为重点,深入挖掘总结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优秀案例。请各市推荐1—2个。案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民宿发展、乡村A级景区开发、乡村传统文化产业振兴、农(林、渔)业劳作体验、乡村特色美食产业发展等,有关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发展启示等三个方面,附图片4—5张。

(二)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开展第三批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重点围绕红色革命、粤菜美食、万里碧道、南粤古驿道、滨海(海岛)风情、生态休闲等主题,各市推荐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相关推荐要求见附件2)。

(三)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

开展第三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遴选推荐。重点从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比较集中的镇(街)遴选,以引导乡村旅游区域集聚融合发展。请各市推荐4—6个村(相关推荐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四)广东省智慧旅游示范村镇

为落实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建设有关工作要求,遴选推荐一批广东省智慧旅游示范村镇。遴选推荐基本条件为:智能统计、视频监测等设施建设及应用已逐步成熟,核心文旅资源数字化展示、语音导览等渐趋完善,依托互联网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创业取得一定成效,对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有明确的发展思路。请各市推荐村、镇各1个。每个申报的村镇提供篇幅在3000字左右的文字介绍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智慧旅游发展亮点、发展效果、发展启示及未来思路等几个方面,附图片4—5张。

(五)广东省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名录

请各市按照《广东省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建设指引》(附件4),推动乡村成片连线,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乡村美食和乡村文创等产业和业态,于9月30日前遴选公布一批市级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并择优推荐3—5个报送我厅纳入省级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名录。每个连片示范区附30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内容应重点介绍《广东省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建设指引》要求的各项建设情况,并附图片4—5张。

(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名单

为做好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荐储备工作,请各市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推荐具备一定条件、具有发展潜力的村、镇各1—2个,纳入我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名单(相关推荐要求见附件5)。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优秀案例、智慧旅游示范村镇名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名单(附件1表一、表四、表六)及资料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名单(附件1表二、表三、表五)及资料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分别报送。

(二)请各市按各类示范项目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及推荐工作(附件1-5 word版可至我厅公众服务网下载)。我厅将对各地推荐的各类示范项目进行材料审核、评审及认定公布。经我厅认定、入库的示范项目,将统筹考虑给予资金奖补和宣传推介等支持。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工作举措。要全面深入摸查本地区的特色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按要求开展遴选,做到精益求精、择优推荐。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遴选推荐和资料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清单表格格式.doc

2.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工作要求.docx

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推荐工作要求.docx

4.广东省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建设指引(试行).docx

5.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名单推荐工作要求.docx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