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告

时间 : 2020-05-06 15:25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省古迹保护协会和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志愿者协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宣传推介活动”。本次活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宣传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的实践成果,增强社会影响,共同探索文物古迹活化利用的新途径、新模式。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广东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志愿者协会

媒体支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二、活动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项目。

三、参与条件

(一)活化利用项目依法合规实施,工程部分验收合格;

(二)活化利用注重阐释文物古迹的价值,注重保护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破坏、损害或影响文物古迹本体及环境风貌;

(三)活化利用的业态与形式设计、理论与技术应用、组织与管理实施等方面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

(四)活化利用所得收益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文物古迹的修缮、保养和管理,形成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五)活化利用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事件。

四、材料申报

(一)由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加盖公章,并附项目相关的文字、影像等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所提交文字材料要求真实可靠,图片要清晰。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寄送至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版和其他补充材料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

(三)材料报送日期截止至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羽  许穗怡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秘书处

邮箱:gdgjxh@163.com

电话:020-37250143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