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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推介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20-04-27 14:30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编辑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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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保基[2020]001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介文物保护工作典型人物,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依照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做法和相关要求,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拟开展“2020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2018年以来,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文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不包含海外华人、外籍人士)。

二、推介条件

(一)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觉行动保护文化遗产安全,与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出资出力协助文物部门修复修缮文物,个人所参与的修复修缮项目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说明;

(三)捐献珍藏的珍贵文物给博物馆、展览馆、研究机构;

(四)个人建立博物馆并向社会免费开放,需提供博物馆基本信息、藏品简介、参观人数和社会活动举办情况的说明;

(五)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矿企业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日常生产施工等过程中,大力支持文物保护和勘探发掘工作,资助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事迹突出、贡献较大;

(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嫌违法违纪处于被调查的情况。

三、推介程序

推介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介程序有序进行。

(一)组织申报。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4日(以邮寄日期为准),由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处组织申报并接收申报材料,个人自荐至少有一名文博工作者作为推荐人。特殊情况可与基金会秘书处沟通协商。

(二)材料审核。由基金会组织协调材料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推介条件的个人进入专家评议阶段。

(三)专家评议。由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专家对进入推介名单的个人进行评议和认定,最终推介名单在基金会公开网站公示。

(四)宣布结果。拟定于2020年5月18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博物馆举办“国际博物馆日”启动仪式过程中宣布最终推介名单,并由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颁发入选证书。

(特别说明: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可能不开展现场活动,宣布入选以线上形式进行,证书邮寄到入选个人)

四、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介资格;已经推介的,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的推介工作,通过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介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箱:gdswbjjh@163.com;邮编:51800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新田村望桐路1189号大望精鼎B7栋2楼202室


附件:“2020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申报表.doc


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