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803638;电子邮箱:wl_gdwltcwc@gd.gov.cn。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