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期以来,我省旅游市场日益活跃,市民出游热情高涨,旅游市场消费迅猛增长,为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广大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暑假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等部署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线上线下旅游执法监管,督促各地依法查处各类案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积极营造良好的暑期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提升游客的舒适度、满意度。
一、科技赋能,精准开展暑期在线旅游产品巡查及价格预警
综合美团、携程等在线网络平台大数据分析、比对,适时发布部分在线旅游产品价格信息,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引导旅游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暑期以来,以广州、深圳为出发地,以华南、华东、华中和西南等地区20个热门出省游目的地,共巡查监测线路产品数量62247条;其中广州出发的线路产品24400条,深圳出发的线路产品17788条,目的地成团的线路产品20059条。巡查省内一日游产品3083条线路,重点巡查珠海、佛山、中山一日游线路。通过建模分析,本次全网在线旅游产品网络巡查,共发现一日游价格预警线索195条。其中,组团赴珠海、佛山、中山的短线游产品触及预警价格的现象较多。对巡查发现有关涉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及时督促各市认真核查,限期报送书面调查情况。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措施,突出重点,着力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妥善处理涉旅纠纷舆情;严厉打击涉旅经营单位诱导消费、欺客宰客等问题,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诱导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经营行为。
二、及时通报,督促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加强旅游投诉数据分析,发布第二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通报。第二季度全省各地共接到旅游投诉5029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17宗,同比增长127.35%;与2023年第一季度相比增加1736宗,环比增长52.72%,投诉总量同比、环比均大幅上升。第二季度正式受理4494宗,受理率为89.36%;办结4287宗,结案率为95.39%。受理国内旅游投诉4003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89.07%;受理出境旅游投诉489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10.89%。经各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调解,第二季度理赔总额为1146.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29.58万元。其中,第二季度共受理旅行社投诉1580宗,占投诉总数的35.16%;受理投诉景区(点)1212宗,占投诉总数的26.97%;受理酒店民宿投诉829宗,占投诉总数的18.44%。引起投诉的主要原因集中在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在线预订产品退订纠纷、酒店住宿服务质量等方面。
通过发布投诉通报,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旅游投诉处理属地监管责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旅游投诉纠纷,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提醒旅游者增强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合理选择旅游产品,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等虚假宣传,保障出游安全和合法权益。督促加强执法监管,依法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出境游业务等典型投诉线索核查,推进“诉转案”工作。
三、强化监管,持续加大在线旅游市场集中巡查力度
统筹加强在线旅游市场监管。7月下旬,我厅抽调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湛江等9市10多名执法骨干,利用一周时间,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自建网站、平台虚拟店铺、公众号、小程序、直播平台等网络经营主体发布的包价旅游产品开展集中巡查,及时发现、核查违法违规经营线索,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巡查利用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将经营活动较为活跃、收到投诉举报较多的省内在线旅游企业、网络平台等经营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超范围经营出境游的旅游企业、网络平台等经营主体,以及兜售“不合理低价游”等违规产品的旅游企业、网络平台等经营主体纳入重点巡查范围,全力打击诱导消费、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严惩“黑社”“黑导”“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巡查共发现线索26条,均已按程序转各地核查,要求限时办结。
四、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
加强重大旅游案件查处,指导各地文旅部门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联合网信、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租用无资质旅游包车、诱导或强迫购物等扰乱旅游市场、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深入推进跨区域执法交流协作,根据线索,指导惠州、清远等地文旅部门核查有关旅行社赴澳门旅游团队未聘请当地导游、未安排领队违规问题,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暑期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向浙江、安徽文旅部门移交出境游未安排领队随团等线索,向广西文旅部门移交珠海甩团案件线索,协助海南旅文部门核查当地导游王某某导游证注销后违规迁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