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深圳市处罚一起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案
2020年5月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一宗旅游投诉。游客反映:其2019年11月向深圳市百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悦)预订了2020年1月30日由澳门飞往帕劳六天五晚旅游套餐,因为疫情无法退款引发投诉。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深圳百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销售员工做了调查询问笔录,经调查发现,深圳百悦已取得了境内旅游、入境旅游经营资质,但未取得从事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许可,当事人的本次组团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根据《旅游法》、《深圳市旅游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