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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旅游典型案例(案例三)

时间 : 2020-12-02 08:17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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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广州市越秀区查处一起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处理广州国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之旅)前员工萧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案中,发现该旅游团最终由自称是广东熊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的员工郭某某介绍给广东熊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公司)统一组织出团,2019年12月,经广东熊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该团的所谓委托社(广州国之旅)、实际组团社(熊猫公司)均未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自称广州国之旅员工的萧某某的旅游业务委托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熊猫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已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对熊猫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较好地体现了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