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全域旅游及文旅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出台了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下简称“行标”)、《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高度重视旅游民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民宿行标和管理办法,把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列作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原广东省旅游局于2018年2月成立了工作小组,探索民宿管理方式,出台民宿管理办法。今年6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260号令发布《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民宿管理办法,明确了民宿的定义、民宿的开办条件和程序、经营范围、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自2019年9月起施行。文化和旅游部7月3日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我厅对管理办法和行标发布高度重视,迅速召集部分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领导召开全省民宿管理办法和行标贯彻实施工作研讨会,对管理办法施行及行标宣贯进行研究。同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落实旅游民宿登记制度,推动组建民宿行业协会及专家委员会,建立旅游民宿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将旅游民宿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通知,我厅迅速部署开展旅游民宿星级评选推荐活动,配合文化和旅游部专家组对首批申报星级民宿进行实地检查。今年5月,我厅市场管理处负责旅游民宿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在浙江湖州举办的旅游民宿管理工作培训班,并派员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青海、宁夏五星级旅游民宿的等级评定工作。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
9月下旬,我厅将召开全省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培训班,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领导、业务科负责人和旅游协会民宿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民宿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结合基层实际,聚焦民宿管理和标准执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旅游民宿管理和星评工作。培训班将邀请行标起草专家解读旅游民宿星级评定工作的重点和操作程序,通过贯标及星评,以标准引领提升民宿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服务和指导工作,推广旅游民宿先进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引导规范高质发展方向。强化对旅游民宿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
下一步,我厅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好旅游民宿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民宿星级评定工作,推出一批兼具广东特色的旅游星级民宿,为标准宣贯做好典型示范。二是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星级旅游民宿备案制度,依照属地管理、联合监管原则,协调各部门规范对星级民宿的监管;三是加强对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督导检查,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各地对贯彻落实民宿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旅游民宿登记制度和规范开展民宿星评工作;四是加大对星级民宿的扶持力度,把登记备案的星级民宿作为优质旅游资源与星级酒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线路产品进行同步宣传和推介。
专此函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丁 萍,020-3780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