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全省各地景区热衷建设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台、玻璃滑道(以下统称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普遍存在报批手续不齐全、设计施工不严谨、安全监测评估不规范、运营维护和日常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景区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景区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马兴瑞同志批示要求高风险项目不能轻易上马、对当前的玻璃桥项目开展风险评估,有风险的必须拆除;许瑞生、张虎同志批示要求各地政府必须承担安全责任,指定本市相关部门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按照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控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上马,全力以赴做好高风险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二、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细化部门责任,指定相关部门严格把好玻璃桥项目立项审核关,严格控制和管理玻璃桥项目的建设。对拟建项目,在国家有关标准出台前一律暂停立项审核;对当前已建、在建的玻璃桥项目,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全面开展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责令景区经营者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无法保障安全运营条件的项目,要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
三、依法依规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景区投资者和项目合作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转变“重效益轻安全”“唯利是图”的粗犷式经营模式;督促景区经营者强化对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的风险研判,委托专业机构核算玻璃桥项目瞬间最大承载量,建立健全突发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景区经营者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提示警示,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和维护保养。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对旅游安全特别是游玩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短信、在景区内摆放展板和电子显示屏、景区广播等方式,加强安全预警提示,普及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告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群体避免参与高风险项目,确保安全出行。要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失信单位和个人,强化警示教育。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