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过去不久的国庆假期里,珠海市共接待游客252.95万人次,同比增长20.4%;接待过夜游客59.24万人次,同比增长18.5%;实现旅游总收入15.87亿元,同比增长31.7%。这一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珠海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滨海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工作初见成效,“浪漫之城·中国珠海”旅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016年2月,珠海市入选国家旅游局公布的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同年8月,荣获全国首批“中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称号,自此珠海旅游业发展迎来全域新时代。今年8月,《珠海市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珠海市基本实施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旅游公共服务便利化,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以规划引领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全域旅游”是一个新概念,那什么是全域旅游?又该如何发展全域旅游?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作出部署。至此,全域旅游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2017年5月,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以后,以乡村旅游为重点,进一步吹响全域旅游的号角。同年9月,广东省出台的《全域旅游示范创建重点工作指引(2017-2020)》提出,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2017年,珠海市出台了《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年)》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规划布局方面,珠海市各区发展定位明确,规划清晰。如:横琴新区围绕建设“国际休闲旅游岛”编制了《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并已报国务院审批;斗门区以“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完成了以乡村旅游为特色的旅游规划编制,并启动了黄杨山5A级景区专项规划编制;万山区围绕打造“世界级海洋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编制了多个专项规划;金湾区围绕打造“国际航空主题生态休闲区”、高新区围绕建设“历史文化名镇科教旅游区”推进相关工作。
以丰富产品完善全域旅游供给新体系
横琴的长隆海洋王国已经成了游客到珠海必去的“打卡地”;斗门的御温泉、高栏港的海泉湾是珠三角游客温泉养生旅游的热门地;万山的东澳岛、外伶仃岛、桂山岛凭着独特优厚的旅游资源成为海洋海岛游的新宠儿……
近年来,珠海市不断加快“浪漫之城·中国珠海”品牌打造,全域旅游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域旅游供给新体系不断完善。目前,珠海市已基本形成了主题公园、海洋海岛、温泉养生、品牌盛事、体育休闲、乡村生态、会议会展、工业科教、历史人文、美食文化等十大休闲旅游产品体系,建成4A级景区7家。其中,横琴长隆项目作为珠海市旅游龙头项目,多次获全球主题娱乐协会(TEA)颁发的“杰出成就奖”;海岛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房车营地、南粤古驿道等新业态蓬勃发展。
根据欧睿国际发布的2017年度全球百大旅游目的地城市排行榜,珠海市成功入选并排名第63位,成为广东仅三个入选城市之一,其中深圳第11名、广州第18名。2017年8月珠海市又获国家旅游局授牌成为全国仅10家的“中国休闲旅游示范城市”之一。
据市文体旅游局统计数字显示,2018年上半年,珠海市共接待游客1920.47万人次,同比增长24%;接待过夜游客1099.62万人次,同比增长30.8%;实现旅游总收入198.12亿元,同比增长34.1%。这一组数字足以让珠海旅游业界引以为傲。
以21项措施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今年8月底,根据全国、省有关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通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珠海市出台了《珠海市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旅游公共服务便利化,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接待旅游人数达50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达450亿元。
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主题公园、国际高星级酒店、高端海岛旅游品牌、精品展会赛事、特色乡村民宿,接待人数达75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达800亿元,基本建成滨海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
为了实现这一蓝图目标,《方案》从推进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供给;加强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实施品牌战略,塑造国际化形象等四个方面推出了21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珠海市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
《方案》有两大创新亮点,其一是加大政府对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扶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投资金额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旅游项目可予以单独财政支持,重点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引导优秀旅游项目建设。其二是支持乡村旅游创新用地方式,对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等自然风景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等旅游观光建设项目用地,可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按地块独立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