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伶仃洋吹来,轻抚虎门的海岸线,这里曾掀起中国近代史开篇一页。向北而望,可园的亭台楼阁,南社的古祠堂巷,岭南风韵源远流长。东江水悠悠,沿岸便是通达的公路,从城市高楼和乡村稻田间穿过。向东走一走,鱼跃鸢飞、荷塘绿岛,广阔的森林湿地成为了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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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是“五大幸福产业”之首,是健康和美丽生活的标志。今年,东莞市发展全域旅游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从旅游输出地到旅游输出地与旅游目的地并重的转变,力争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将东莞打造成特色多元旅游目的地。
日前,东莞市召开全域旅游工作会议,部署东莞全域旅游发展新路,优化“一心四区”构建全域格局,着力打造“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岭南古村落”文旅品牌,重点推进四大示范项目建设,融合发展工业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以及体育、商贸等产业,丰富旅游产品,强化旅游营销。
撰文:陈琬莹 李玲 制图:袁永平
蓝图谋划 构建“一心四区”全域旅游新格局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在全域旅游的发展蓝图中,东莞从全区域规划、全产业发展、全要素配套、全社会推进4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包括构建全域格局、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强化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治理共五项主要任务,从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措施,形成了层次分明、责任明确、规范有效的体系。
有版图,便有格局。按照东莞旅游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依托“东山、西水、南海、北江、中城”的自然资源和“一中心四组团”的新型城镇化版图,东莞加速优化“一心四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其中,“一心”是指大东莞城市中心区,以东城、莞城、南城、万江、寮步、厚街、松山湖高新区为范围。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打造为中央商务休闲区、生态型城市会客厅和智慧旅游集散中心,进一步彰显“一半山水一半城、城市就在山水间”的特色。
同时,滨海历史文化游憩区、岭南古村落文化体验区、森林生态度假区、水乡风情休闲区“四区”并进,充分展现东莞旅游“山、林、海、水”与厚重历史、传统村落的特色,坚持点上抓景区、线上抓景点、面上抓景色,推动片区旅游特色发展。
在“一心四区”全域旅游新格局上,东莞重点谋划四大示范项目:打造“东莞记忆”文旅项目,推出集步行、骑行、船行一体的历史文化旅游路线,成为东莞城市客厅;打造水乡道滘特色小镇项目,引入大型主题游乐项目;打造谢岗银瓶湖湿地公园项目,引进高端酒店、精品民宿,促进高端休闲度假消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东城周屋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整合开发岭南古村落旅游项目。
品牌示范 打造“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岭南古村落”文旅品牌
在东莞地铁鸿福路站A出口,潮水卷雪,拍打着古老的城墙,威远炮台在夕阳下无声守望着伶仃洋。在B出口,透过一幅幅立体中式画框,恬静古朴的茶山南社、石排塘尾古村落都化作了壁上风景。自9月30日开始,“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岭南古村落”文化旅游品牌的宣传走进了东莞地铁,为人来人往的地铁站带来了停留片刻的美感。
一直以来,“中国近代史开篇地”文旅品牌被民间喻为东莞旅游界的最大王牌,而“岭南古村落”更是一张吸引了大量外地游客的城市名片。打造这两个文旅品牌,是东莞全域旅游走向品牌化、构建示范区的重要工作。
为打造虎门“中国近代史开篇地”文旅品牌,东莞将分三步行:一是将充分发挥滨海湾新区人文、自然资源优势,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平台接轨国际,推进滨海湾新区水上旅游巴士项目策划和建设;二是充分利用林则徐销烟池和虎门炮台旧址等旅游资源,邀请优质团队,策划并计划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点旅游项目;三是建设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开发滨海旅游产品,发展划艇比赛、滨海马拉松、滨海自行车等滨海运动。
在打造“岭南古村落”文旅品牌方面,东莞从园区统筹出发,整合开发茶山南社、牛过蓢古村落、石排塘尾古村落文化旅游资源,以及松山湖生态资源,进行整体活化升级。其次,推进东城周屋、东江印象、荷花产业园等一批农旅融合项目建设,大力开发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乡村康疗等乡村产品。
古村落是乡村风光一隅,东莞坚持“绿色引领”,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注重自然环境、乡土特色、历史风貌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辐射带动农家乐、文化创意、农事体验、康疗等新业态发展。
产业融合 “旅游+N”催生旅游产品新业态
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可说是融入了城市每一个角落,融入了生活每一种体验。东莞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旅游+”与各种产业融合,促进旅游市场走向个性化、特色化、体验化,催生旅游产品新业态。
在“旅游+文化”方面,盘活虎门销烟和鸦片战争遗址、古村落、古建筑,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力度,科学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等文化场所,推动剧场、演艺、游乐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把文化资源转变为旅游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把鸦片战争纪念馆景区打造成国家红色旅游景区,加快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等基本陈列改造提升,把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景区、革命老区、风景名胜区相结合,整合开发红色旅游线路。
“东莞制造”闻名海内外,制造业优势可推动“旅游+工业”产业融合,通过唯美陶瓷、稻香等企业开发优化参观、展示、体验等功能,支持在莞设总部的世界500强企业和大企业建设展示中心,使工厂变景区。具有“国之重器”的中国散列中子源园区,也为公众了解科技进展、走近科学提供了重要渠道。
除了“东莞制造”,中国“篮球城市”是一张更加接地气的城市名片。依托东莞市良好的生态湿地和城市公园条件,积极推动“旅游+体育”发展,推出篮球运动、徒步、越野、水上运动、山地户外运动等体育旅游产品。通过2019男篮世界杯、亚洲马拉松锦标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级体育赛事,大力发掘“泛体育人群”消费潜力。
被誉为“中华第一灯”的千角灯,拥有传奇故事的龙舟龙头,还有东莞腊肠、石龙奇香鸡等美食,很多游客来到东莞,都想悄悄带走一角“莞味”。在“旅游+商贸”方面,东莞将加快旅游商品的开发、研制、生产,依托“非遗项目”和服装鞋业等轻工业优势,宣传推广东莞餐饮“老字号”,推出“东莞手信”,充分延展旅游产业链条。
服务升级 推动景区、酒店、旅行社转型提质
旅游重在体验。从公路、景区到酒店,交通条件、沿途服务、景区品质、住宿环境,东莞积极推动旅游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服务品质。
在提升旅游景区品质方面,东莞以大众旅游时代的游客需求为导向,强化招商和建设,加快引进和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文化内涵丰厚的项目,向个性化、特色化、综合型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文化创意、体育健身等新业态,进一步增加中高端旅游产品供给,推进有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等品牌。
作为全国拥有五星级酒店最多的地级市,东莞的酒店业硬件设施很有优势。但从商务会展到旅游度假,东莞的酒店业结构仍显单一,空间布局不尽完善。为了实现让游客住宿更加多元、舒适,东莞着力引进高端休闲度假酒店,以主题酒店、精品酒店、高端民宿作为补充,提升经济连锁型酒店、社会旅馆和酒店公寓服务。同时加强乡村民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服务水平,建设“金宿”“银宿”作为特色精品配套。
交通是影响旅游业发展的先决因素。按照“快进慢游”的理念,东莞推动旅游与交通融合发展,畅通城镇、园区、景区之间的快速通道,完善旅游驿站、标识标牌、停车场、观景台等配套设施。与此同时,推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自驾车房车营地、公路服务区、交通驿站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逐步开通水上巴士航线,构建便捷畅达的旅游交通网络。
当前,游客成熟、信息透明、城市服务体系的完善,以及城市度假的兴起,使“主客共享”成为了主流。东莞在着力完善城市公共旅游服务体系的同时,通过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文体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聚集人气、吸引游客,让游客可以以“主人公”的身份体验东莞城市风貌和传统民俗。
■解读
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怎么花?
为推动东莞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多元旅游目的地,从2019年到2021年,东莞年均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旅游产业发展,突出对重大项目、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的扶持力度,带动全市全域旅游的发展。
《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有七大章、二十二项内容,主要扶持4大方面项目。
(一)使用方式。
优质项目补助、事后奖励。
(二)扶持对象。
园区、镇(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企业、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三)扶持范围。
1.重大旅游项目:符合国家、省旅游产业政策和东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引导性、示范性优质旅游项目;
2.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包括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
3.旅游品牌创建:包括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产业融合旅游品牌、星级饭店品牌;
4.旅游宣传推广项目:包括客源地旅游营销推介、重大旅游展会参展、城市旅游形象宣传。
(四)扶持标准。
1.重大旅游项目补助
建设审批文件齐全,投资额度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成旅游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建设补助。
投资金额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旅游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予以支持,补助金额由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旅游厕所补助
在旅游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点、休闲步行街等旅游接待场所,新建旅游厕所,每座给予10万元补助;改扩建旅游厕所,每座给予5万元补助。
3.旅游品牌奖励
(1)全域旅游示范区: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国家A级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产业融合旅游品牌:成功创建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生态、体育、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旅游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奖励50万元,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奖励30万元,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奖励10万元。
(5)星级饭店品牌奖励:对新评定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
4.旅游宣传推广项目补助
(1)客源地旅游宣传推介:赴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活动规模达120人、参与报道的主流媒体和专业旅游媒体达20家,按照推介活动费用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赴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活动规模达到150人、参与报道的主流媒体达到20家,按照推介活动总费用2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重大旅游展会参展:参加国家级、省级以及境外主要客源地举办的旅游交易展会,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支持,其中特装布展费省内最高支持每平方米600元、省外最高支持每平方米1000元、境外最高支持每平方米2000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万元。
(3)城市旅游形象广告宣传项目
市外主流媒体、年度宣传费50万元以上的,按照宣传总费用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市内主流媒体、年度宣传费40万元以上的,按照宣传总费用的1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市内外大型户外广告(包括新媒体载体),年度宣传费50万元以上的,按照广告宣传总费用的20%予以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