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专题 >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 旅游警示

广东省旅游局发布国庆中秋假期旅游出行安全提示

时间 : 2017-09-25 11:27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处 作者 : 市场监督管理处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临近,客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全省主要景区景点、交通要道、机场码头等区域客流将大幅攀升,旅游安全保障压力增大。为确保游客旅途安全顺利,广东省旅游局特别提醒有出游计划的民众出行前加强安全防范。


一、选择参团旅行时


选择参团旅游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经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的旅行社企业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缴纳团费应汇入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主动索取发票。遇到旅游纠纷时可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谨防各类“零负团费”“低价促销”等虚假宣传。网上报名时,要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谨慎购买各类在线旅游产品,理性消费。如需了解有关旅行社资质可登录广东省旅游局官网(https://whly.gd.gov.cn/)。


二、选择自由行旅行时


选择自驾旅行时,出发前应做好车况检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乘坐或驾驶时系好安全带,不要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乘坐机动车副驾驶座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避免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前往山地、滨海型景区的自由行游客请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和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得到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游览活动,不得进入有警示标识的地段,以免发生意外。


三、选择出境旅游时


参加出境旅游的民众应提前了解目的地民俗文化、宗教信仰、气象变化、国内局势等外部安全环境,严格遵守外事、卫生、旅游等部门发布的预警提示。谨慎前往安全事件频发、局势动荡、传染病高发等国家和地区旅游。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外出时尽量选择结伴同行。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和护照等重要证件,切勿携带大量现金。夜间不要单独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遭遇恐怖袭击、地震等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调整线路和行程,尽量避开事发危险区,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提示。情况紧急时,请及时报警求助并与中国驻外使领馆联系。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四、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


参加漂流、潜水、滑雪、热气球、蹦极、攀岩、过山车、卡丁车、摩天轮、海盗船等高风险游乐项目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听从导游领队、景区工作人员安全提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前往高原地区旅游时要评估个人身体条件、健康状况,以免发生意外。


五、慎重参与户外探险活动


参加探险、登山、攀岩、宿营等户外探险活动时,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避免单独行动。出发前要特别关注目的地气象变化,并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保险。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海岛、海滩等区域活动。必须始终牢记“敬畏自然,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快乐出行就是为了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