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24宗,涉及13家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和9名旅游从业人员。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以上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纳入旅游经营不良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2年(自2017年7月3日--2019年7月3日)。
附件:2017年第二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表
2017年7月3日
2017年第二季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