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安〔2018〕4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高明区“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较大及以上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旅游道路交通形势稳定,日前,佛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一次旅游交通安全督查行动,此次行动由佛山市旅游局局长蒋庆带队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区交通局以及区旅游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高明区旅游企业进行联合督查。检查组采取查阅台账、座谈交流、情况反馈等方式实地检查了我市高明区亿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明之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华之旅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旅游企业证照、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旅游包车和驾驶员资质、车辆安全配置、导游员专座、行车安全标准的实施和驾驶员安全行车记录等落实情况,检查组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客运车辆监管情况,加强应急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旅游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督查组首先前往高明区亿程和明之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了汽车运输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旅游运输车辆的设施设备,如安全锤、灭火器等是否完备,车辆是否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等。经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车辆灭火器无定期检查已过期、安全锤有问题、GPS损坏及车胎磨损严重等情况。督查组现场要求企业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严防较大及以上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接着,督查组来到了高明区明之旅旅行社,重点检查了旅行社是否按照规定租用具有合法资质且具有充足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车辆、是否与相关运输公司签署正式租车合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责任追究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事故预防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持证情况。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包车手续不完备、缺少应急演练等问题。督查组督促旅行社要严格审查旅游包车经营资质、驾驶员资质和车况情况等问题,同时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加强节前应急演练。
市旅游局局长蒋庆表示,我市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交通事故教训,认真查漏补缺,加强旅游客源源头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旅行社用车环节中的“人、车、路”等危险源的管控,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各项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检查与整治,全力确保旅游客运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