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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1-30   来源:广东省旅游局   作者:质量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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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近期以来,涉旅道路交通事故频发。2017年11月13日和11月15日在佛山市境内,连续发生两起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发生意外造成多名师生受伤的道路交通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起省领导高度关注并作出重要批示。11月17日下午,省安委办专门召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省旅游局召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座谈会进行专题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各类涉旅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租赁行为,严把旅游包车准入关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旅行社在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时,严格遵守国家、省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运营资质准入关。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时,必须租用具有运营资格、车况良好的车辆,不得租用无牌、无证,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车辆承接旅游团队业务。承租前,严格审验客运公司及车辆的运营资质、交通保险、驾驶员资格、导游专座、车辆状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并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协同配合,切实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按照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以及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旅行社自有客运车队、租赁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导游员安全意识,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以上涉旅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提醒责任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旅游安全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对当地旅行社企业旅游客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迅速开展旅游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旅行社组团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和行程,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要钱不要命”的粗犷式经营方式。加强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等情况下的安全防范。导游员要检查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加强行车安全提示,督促驾驶员播放安全乘车宣传片,自觉遵守国家和省道路交通有关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坚决拒绝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规上落客、行驶中接听手机、关闭GPS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游客举报驾驶员违章行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广东省旅游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