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3日,由汕尾市气象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及市旅游局组成的联合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的建筑、危险化学品、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防风、防涝)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初查。
在旅游行业方面,重点检查了市城区的凤山祖庙旅游区、铜鼎山旅游区,海丰县的莲花山度假村,陆河县的世外梅园等A级景区,此次检查组主要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是否确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是否对气象安全风险开展预判、排查和管控;是否制度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建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改、自报体系,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主动获取当地气象预警信息,气象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或渠道是否正常;是否制定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的响应制度,遇台风、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时,是否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危险作业;旅游景区是否根据气象条件合理安排生产、游览任务;是否在雷电、台风、暴雨、风暴潮等恶劣天气时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企业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表示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跟进,规范操作,完善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以保障暑期、汛期游客安全。(汕尾市旅游局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