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我省日前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记者注意到,《方案》重点强调文物安全问题,要求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据悉,这是继去年国家文物局印发了《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后,我省首次提出明确革命文物安全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将承担文物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要安全职责。
《方案》明确,大力提升革命文物对公众开放水平,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使用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全部对外开放,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迹遗址应尽可能开放,尚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应在合适位置设立铭牌说明。此外,根据《方案》,我省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陈布展,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陈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