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执行《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的要求,解决文物出境审核工作中存在的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2020年9月2日至4日,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广东管理处(广东省文物鉴定站)主办,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天津管理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协办的“国家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制修订研讨会”在广州市召开,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广东省文物局以及来自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的同志参会。
本次研讨会主要就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的制修订课题项目内容进行研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雕塑、玺印、陶瓷、漆器、烟壶、扇子、织绣共7类文物1911年后国内已故名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并就书画(包括中国画及书法,油画、水彩画、水粉画)1911年后国内已故名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进行修订,为文物出境提供审核许可的判定依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广东省文物局局长曾颖如对各位来宾表示了欢迎,指出广东是岭南文化中心、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而且四千多公里的海岸线上口岸众多,配合海关把守国门,打击文物走私犯罪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物局一直高度重视广东管理处的机构建设,认为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广东管理处近年来在进出境审核工作方面积累了不少实际经验,希望能够在海关文物进出境审核、文物市场监管、打击文物犯罪、服务民间收藏鉴定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作用。
国家文物局社会与文物司副司长吴旻在致辞中强调,国家文物局一直非常重视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的细化完善工作,本次《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系列名家名单制定工作的研究讨论,是从标准规范层面完善文物进出境审核制度体系的一件大事,也会和社会上广泛认同的限制出境著名书画家名单一样为近现代文物认定提供重要的参照。疫情之下,希望各省、区进出境审核管理处专业人员能够不断提升鉴定专业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保持重视专业、钻研专业的优良传统,保持为政府机构、海关、博物馆、拍卖公司和社会群众提供专业管理服务的初心,守好国门和底线。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广东管理处负责人就本次1911年以后已故名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制修订课题作了报告。研讨会议程主要集中在3号全天,通过邀请相关专家作为研讨交流主持,就项目组负责人在名家名单制修订过程中的疑问困惑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以“雕塑”项目为例,界定其所含意义与概念范围能够避免后续滚雪球效应,大会一致认为其应该围绕清末民初兴起的“艺术雕塑”展开相关工作。除此之外,在油画、雕塑、玺印、陶瓷、漆器、鼻烟壶、扇子、织绣等项目中与会专家各抒己见,会议现场气氛热烈。来自国家文物出境审核北京、辽宁、安徽、云南管理处的同志还就正在编制中的玉石器、等14项文物出境审核标准进行了介绍与交流,籍此推动标准立项,进一步推动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国标系列的完成。
国家文物局吴旻副司长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就各项目小组工作人员配置,文物类别的年代划定、概念界定、编制体例,名家选取标准、地域归属、简历编写要素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本次研讨会为该项目的第一阶段研讨,各专项组在会后将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补充完善名单内容,争取按照既定时间完成最终名单制定并上报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