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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资源助力提升“岭东雄郡”的文化内涵惠州新增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间 : 2019-10-17 14:59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辑 :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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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于10月16日下午发布《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根据通知,惠州市的冲虚古观(博罗罗浮山)和鹤湖围(龙门)2处文保单位成功入选,这是时隔13年后,惠州市有新的文保单位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此,惠州市结束了只有叶挺故居一处“国保”的历史,国保数量增至3处。目前,惠州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00多处,其中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0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40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58处。共登记有5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各10个。自秦汉以来,在惠州居住、生活过的历史名人共计400多位,给惠州留下了丰富的文物资源。我市在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文物的合理利用: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营造政-企-民共建共护模式。近几年,惠州市政府共投入约32亿元对各类文物古迹、历史城区、历史街区等整治修缮,极大地改善了惠州古城区、文物古迹的保存状况。有的县区还建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文化文物建设专项资金库,切实推进文物保护。特别是出台实施了《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办法》,探索具有惠州特色的文物保护扶持机制,对成功申报省保单位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对成功申报国保单位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并每年给予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每处5万元日常保护运作经费。扶持办法出台至今,市财政已核拨扶持及日常管理运作经费14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还积极拓宽企业、社会组织、当地居民等社会力量进入文物保护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利用。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惠州市优化完善40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推进编制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近几年,相继修缮、维护了归善学宫、黄氏书室等15处省保,目前正在推进田坑村古建筑群、功武村古建筑群等6处省保的修缮工作。同时,有序开展了绳武围、敦伦书室、龙峰祖庙等一批市县级文保单位的修缮维护。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与文保单位业主或使用人全部签订保护协议,不断加强日常巡查与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物安全事故。

三是树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金品牌。依托惠州壮烈的近现代革命文化,建成了叶挺将军纪念园、邓演达纪念园、东江纵队纪念馆、廖承志同志生平陈列室、高潭革命历史陈列馆等文化场馆。充分挖掘抗日战争时期东江纵队组织抢救滞留在香港的爱国人士、文化名人的历史事迹,修缮了东湖旅店并建成为营救中国文化名人陈列馆。日前,正在推进安墩粤赣湘边纵队相关革命旧址、龙门白芒坑革命旧址等保护利用工作。这些场馆成为我市的热门景点,有效地发挥了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作用。

四是打造文化旅游新亮点。近几年,惠州市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先后修建了陈炯明史料馆、葛洪博物馆等文化场馆,为西湖、罗浮山这两个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注入丰富文化内涵。2018年初,惠州苏东坡祠重修后对外开放,今年初,宾兴馆修缮布展为惠州古代科举制度陈列馆,这两个文化场馆向公众开放后立即成为新晋“网红”文化地标,成为广大游客、众多市民必备打卡点,让古老的文物再次焕发新的光彩。

五是激发乡村文物资源大潜能。据统计,惠州市约有77%的不可移动文物是在乡村地区,乡村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近年来,惠州市引导乡村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古建筑发展乡村旅游,积极鼓励支持农村地区居民和企业将传统村落、古建筑改造成民宿,打造村级文化部落,目前,已出现博罗县观背村等多个村级文化部落,惠城区墨园村、惠阳区周田村、惠东范和村、博罗县旭日村、龙门县功武村等多个乡村利用古建筑积极发展特色民宿及其他相关产业,乡村旅游蔚然成风,带动当地一批群众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