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函〔2018〕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文体旅游局)、各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二级)以下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相关工作的函》(粤机编办函〔2018〕6号)的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下(含乙级)、施工二级以下(含二级)和监理乙级以下(含乙级)资质审批,不再交由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恢复由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广东省文物局对全省现有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二级)以下资质单位进行审核换证。经审核,现对未发现不良记录的92家资质单位统一换发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并重新核定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2018年7月11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二、换证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物局608室。
三、应携带的相关资料
(一)资质证书正本、副本(三本)原件;
(二)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写明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单位公章);
(三)领取证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二级)以下资质单位换证名单.pdf
广东省文物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