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物博函〔2016〕2142号)要求,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集体和个人在普查工作中的表现,我局拟推荐广东省文化厅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文物局综合处)和东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集体,推荐广东省博物馆焦大明和西汉南越王博物馆胡在强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广东省文物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20-37803849;传真:020-37803855;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邮编510080。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