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符合注销情形的622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注销,其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494家;主动申请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26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被执法部门依法吊销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2家。
公示期限为2018年12月5日 - 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注销的情形,请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反映(联系人:陈俊宇 ,电话:020-37803358)。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1、附件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名单;
2、附件2:主动申请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名单;
3、附件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被执法部门依法吊销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