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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结硕果 示范引领显成效——我省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顺利通过验收

时间 : 2021-08-19 10:41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公共服务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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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我省中山市被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深圳市盐田区智慧图书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东莞市塘厦打工歌曲创作与推广项目”被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自2018年获得创建资格以来,中山市、深圳市盐田区、东莞市塘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形成创建有效合力,在组织支撑、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持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经过两年多的创建,中山市形成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丰富优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公共文化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成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效应充分显现。深圳市盐田区通过推动智慧图书馆建设、“智慧+多元化”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海洋特色文化资源建设等措施,建成一批集智慧感知、讲座培训、旅游导览、文化志愿服务、阅读体验等多种文化服务为一体的高品质综合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探索建设图书馆“智慧+多元化”总分馆体系,实现了总馆对人、财、物集中式、垂直一体化的管理与配置,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均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东莞市塘厦镇不断通过激发打工歌曲创作活力、拓宽打工歌曲推广渠道、深化打工文化品牌等措施,推动塘厦打工歌曲创作与推广基地良性发展,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丰富。

2011年以来,原文化部、财政部共组织开展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我省参与创建的四批国家示范区(东莞市、深圳市福田区、佛山市、中山市)和示范项目(共8个)已全部顺利通过国家创建办的验收,创建成绩均位居东部组前列。我省创建城市在创建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大力推动本区域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出系列对接群众需求的文化惠民品牌,创新探索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编制形成系列旨在解决矛盾瓶颈的公共文化制度文件,为国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广东经验。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并将对国家示范区开展2年为一个周期的复核工作。下一步,我厅将大力推动国家示范区创新发展,继续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并加快完成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制定《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大力推动省级示范区创新发展,示范带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