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兴宁市召开“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会议,会议对2015年度“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绩效考评为先进单位的30个村(居)委进行表彰奖励。
近几年来,兴宁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建设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先后建成明珠文化广场、体育广场、欢乐涯家文化旅游度假村、熙和湾客乡文化旅游产业园、神光山体育休闲公园,完成了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人民公园的升级改造,兴城南部新城规划兴建的图书档案馆、美术博物馆、演艺馆、青少年活动馆、市民广场正在建设中。为让城乡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兴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是以行政村(居)为单位,集文艺娱乐体育健身、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场,建设标准为“六有五要求”,六有即:有一个中心活动场所,场所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并因地制宜做好场所的美化、净化、亮化等建设;有一套文化娱乐设备设备,包括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器乐室、舞台、文体活动队伍;有一套学习培训设施设备,包括电子阅览室、辅导培训室;有一套体育健身设施设备,包括篮球场、广场健身器材、棋牌室;有一套宣传系统,包括宣传栏、广播喇叭、陈列展览室;有一套运行管理制度。五要求即:整合资源,免费开放;成立机构、加强管理;多方筹资,强化保障;结合时政,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丰富活动。至2015年底,全市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
兴宁市“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被确定为创建广东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以后,兴宁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市府办、宣传部、文广新局、发改局、体育局、财政局、国土局、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制定了《兴宁市“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经费保障,工作步骤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该项目均被兴宁市委市政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分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分管文教体工作的副市长具体负责抓落实。目前,兴宁市“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农村基层群众无偿享受到许多优质文化实惠,初显示范项目的创新性、导向性、带动性。为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创建办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绩效考核为先进的30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兴宁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