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 特色服务 > 出行提示

关心普吉岛翻船,更要关注境外一日游的保障

时间 : 2018-07-13 10:03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作者 : 信息员1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普吉岛沉船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在伤痛之余,人们也在关注:到境外旅游时,购买当地一日游产品,能否得到保障?在国内旅行社购买境外旅游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出问题应找谁负责?南都旅游邀请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专业律师,一起探讨这一问题。


事件回放


据报道,泰国当地时间7月5日下午5点45分左右,在泰国南部普吉府,两艘游船在返航普吉岛途中,突遇特大暴风雨,分别在珊瑚岛和梅通岛发生倾覆。报道称,当地政府已发布风浪提醒,游船依然出海,具体原因正待查。两艘船上大部分中国游客为自由行游客及国内某公司职员和家属。有信息称,相关出海产品为通过网络的方式预订购买的。


责任分析


情况1:游客在境外当地购买一日游产品


责任:如当地旅行社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可向当地旅行社进行索赔。


目前,许多出国自由行的游客,喜欢在当地购买一日游产品,其责任应如何分担?伟然律师事务所孙胜律师分析:在普吉岛事件中,如果游客自行在普吉岛当地参加一日游产品,自行在普吉岛当地参加普吉岛旅行社所组织的行程,如当地旅行社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如新闻报道中所称的“无视政府的风浪警示”,仍继续出海的,因其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需要赔偿游客的损失。游客可向当地的普吉岛旅行社进行索赔。


情况2:通过中国境内的旅行社购买,并且不清楚服务提供方


责任:可认定为是境内旅行社所提供的产品,境内旅行社需承担一定责任。


若中国境内旅行社售卖境外的一日游产品时,没有披露产品的实际服务提供方,游客亦不清楚真正的服务提供者。此时,可以认定为该一日游产品实际上就是境内旅行社所提供的产品。


孙胜律师分析,如因普吉岛旅行社的责任,导致游船发生倾覆的;或者普吉岛旅行社没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则可认定境内旅行社存在过错,游客可以有权向境内旅行社主张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普吉岛旅行社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且确实是因为客观突发的原因导致游船倾覆的,如该事件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境内旅行社可以部分或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情况3:通过境内旅行社购买,并已告知当地接待旅行社的信息


责任:境内旅行社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游客是在中国境内旅行社购买的普吉岛旅游产品,并且旅行社已向游客告知了当地接待旅行社的信息,这属于“代售境外当地一日游”。根据《民法总则》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167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境内旅行社对普吉岛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和产品做了详细的审核,确认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则境内旅行社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因普吉岛旅行社无视政府提示导致发生游船倾覆的,境内旅行社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消费提醒


旅游消费,要关注经营者资质


此次事件中,人们关心的是:购买在线旅游平台上的境外一日游产品,能否得到保障?


孙胜律师分析,《广东省旅游条例》第23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在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代订服务的,选择的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目前对于旅行社通过网络方式经营旅游产品的要求为:需要注明旅游经营许可资质信息,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信息真实、准确;对所销售的旅游产品及产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进行详细的审核,确认其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保障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也就是说,出境自由行的游客,需要购买境外的一日游产品时,一定要关注经营机构的经营资质,并且最好能了解境外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约专栏


法律咨询:孙胜(伟然律师事务所)


整理:郭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