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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使馆发布公告提醒中国公民泰国严禁电子烟

时间 : 2018-01-12 10:11 来源 : 新华社 作者 : 信息员1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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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泰国大使馆8日发布公告,提醒中国游客恪守当地有关电子烟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旅行顺利。


泰国法律规定,电子烟属违禁品,在泰携带、使用、进出口、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均属违法。其中,携带、使用电子烟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不超过50万泰铢(约合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有进出口及销售行为,刑期最高10年或罚款不超过100万泰铢(约合20万元人民币),或两者并罚。


公告说,泰国执法部门已连续查处多家电子烟经销商,涉事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汪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