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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来袭,出游如何有保障?

时间 : 2017-06-30 09:09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作者 : 信息员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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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暑假旅游旺季,但夏季的台风也频频造访,广东出发的航班多受影响,延误或取消航班的事情多有发生,这给旅行团队出游带来极大的不便,因为旅行团队出游的行程多是一环扣一环,衔接得当是个技术活。而作为游客及组团社,在航班取消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又该如何处理?


台风导致航班取消,旅游团无法成行,合同双方如何处理为宜?


读者问题1:近日,因天气原因飞往境外的航班取消,是否可以解除原先跟旅行社的合同?又该如何退款及赔偿?


律师解答:《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台风致航班延时,旅行时间缩短,可否赔偿?


读者问题2:因台风取消航班,只能改乘第二天的航班再出发,旅行时间缩短一天,原本合同中“自由行一天”的安排也因故取消,旅行社以“取消一天的自由活动因无门票费用产生,因此无费用可退”为由;面对这样的问题,旅行社是否要赔偿?


律师解答:在无法定免责事由的情形下,旅行社只要没有或者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可视台风的实际影响情况选择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合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但是变更合同双方应当达成合意,无法达成合意的,只能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行途中因台风而滞留,新增费用由谁承担?


读者问题3:如果在旅途中因台风取消航班而滞留的,新增费用,双方又该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若因台风原因影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无论是否已解除合同,旅行社都应当对旅游者作妥善安置,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担。


提示


针对暑期旅游高峰来临之际,温馨提醒:


1.选择正规旅行社


参团旅游请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认真阅读旅游行程安排,主动索取发票,谨防各类虚假宣传。


2 .报团莫贪小便宜


“一分价钱一分货”,明显过低的团费往往需要游客参加购物或者自行付费项目弥补团费的不足。


3 .网上报名需谨慎


一要看旅行社官网上是否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即IC P经营许可证号码,一般位于网页的底部);二是在网上签订电子合同后,要及时向旅行社索要正规票据,保留转账记录。


4 .依法维权有依据


旅程中如遇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请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旅游投诉请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区号)12345,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采写:南都记者 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