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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时间 : 2015-11-04 09:57 来源 : null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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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广大游客理性消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省旅游局在此提醒广大游客:

  第一,警惕低价旅游陷阱。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参照当地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旅游成本指导价,选择高于指导价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

  第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

  第三,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旅游者参团旅游的,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

  第四,购物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第五,投诉可拨打各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同时,省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旅游过程中要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广东省旅游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