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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局发布2016年3.15旅游消费提示

时间 : 2016-03-15 09:31 来源 : 广东省旅游局 作者 : 质量监督管理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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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团旅游注意事项:请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索取正规发票。旅行社是特许经营的行业,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一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需了解旅行社资质,请登陆广东省旅游局官网(http://www.gdta.gov.cn)。特别提醒广大游客切勿轻信地铁、街头的低价旅游小广告。

  二、网上报名需谨慎:首先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其次看主页上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后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尤其通过微信朋友圈报名参团的要更加谨慎,务必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通过经认证过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或可确认身份的旅行社工作人员帐号报名参团旅游;2、坚持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了解组团社及地接社信息;3、务必确认所报名的旅游行程,仔细查看是否有不合理的购物、自费等项目;4、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5、转账付款之时重新确认以上四点,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三、依法维权:旅程中如遇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请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向有关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投诉电话:区号+12345(各地市政府服务热线)。

  四、文明旅游:请广大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

  文明游天下,快乐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