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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时间 : 2022-03-30 12:53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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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能力建设和保护工作队伍培训,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场所、传习所、工作站等的建设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负责人:武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值班电话:37803380       

传真:37803380

电子邮件:wl_gdwltfyc@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