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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时间 : 2022-03-30 12:53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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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省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依法承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相关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丽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传真:3780384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