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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处

时间 : 2022-03-30 12:53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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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拟定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工作;指导革命纪念馆、革命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负责人:胡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邮箱:wl_gdwhtgmwwc@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