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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22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3-05-29 14:25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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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刘建萍委员提出的《关于用绣花功夫推进我省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协同发展的提案》(第2023022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体系。我厅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联合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印发《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坚持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政策,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考古工作实施方案》,指导韶关市完成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公布工作。实施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现状调查、石窟寺及石刻调查等专项历史文化遗产调查工作。

(二)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完成汕头传统私家园林、广州馥荫园数字化复原等课题研究,指导支持潮州市开展国保省保文物建筑数字化保护展示宣传项目。

(三)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提请省政府核定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32处。公布汕头金平区、韶关南雄市、江门开平市、潮州湘桥区、云浮郁南县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潮人绣古城”为主题,推动潮州古城申报创建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大文物利用,推动广州市邓村石屋、河源市仙坑荣封第入选国家《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完成东山柏园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

(四)加快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首次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全面评估实验区文化生态存续状况、保护方式与保护措施、机构履职、资金投入、建设的总体成效和创新性成果。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通过验收,成为广东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顶层设计。推动出台《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指导各地开展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工作,完善“先考古、后出让”“先考古、后建设”等制度。

(二)进一步筑牢文化遗产基础工作。将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扎实做好第九批国保申报,实施一批重大文物保护项目。持续做好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和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典型案例推介工作。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文物博物馆数字化。试点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工作,持续推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矢量化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利用采集的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数字博物馆,探索博物馆新业态。

(四)继续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一步督促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保护方式与保护措施,尽快形成总体成效,实现建设目标。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