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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7-18 16:53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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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发掘传统文化价值,巩固乡村振兴成果防止返贫的提案》(第20220003号)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和广州、深圳市政府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委对我省传统文化发掘保护有关工作的关注。我省文化资源丰富而独特,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全方位推动传统文化发掘保护和活化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本提案提出了我省发掘传统文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推动我省传统文化合理发掘和活化利用,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围绕为何坚定文化自信、怎样坚定文化自信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入挖掘、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强省建设,省委将文化强省建设纳入“1+1+9”工作部署。《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专设一章论述文化强省建设,专门有一节论述推动岭南文化传承创新。李希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推进岭南文化活化利用,做强粤剧等岭南戏曲、岭南美术、广东音乐等特色品牌,加强醒狮、龙舟、粤绣、剪纸、广彩、陶艺、木雕、玉雕、端砚、凉茶、工夫茶等非遗项目活态传承”。《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进一步保护乡村文化生态”,明确了我省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目标。

(二)完善政策措施,开创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局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行动计划》,筑牢不可移动文物法制基础。实施红色文化和旅游提质升级工程,在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出台《广东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发展的工作指引(2020—2022年)》,对推动革命遗址类历史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起到重要作用。印发《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各市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认定。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在乡村建设中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塑造现代风貌相结合,落实“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等总体要求,防止大拆大建,加强对岭南传统文化、农村古建筑、古驿道、古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摸清资源家底,筑牢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基础。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8座、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15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5个、名村25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19个、名村56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片、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104片,中国传统村落263处,广东省传统村落186处。确认历史建筑4084处,总数居全国前列。完成七批古村落普查,认定368个村为“广东省古村落”。全省核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2.5万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开平碉楼与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53处。全省共备案博物馆367个,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2个,定级博物馆总数居全国第二。全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13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4783件/套,革命文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我省文化资源丰富多彩,不胜枚举,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筑牢了新基础。

(四)有效发掘利用,释放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潜力。强化乡村文物保护,推进实施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保单位保护利用项目,组织专家实地指导乡村文保项目落实,规范乡村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加强乡村文物工程方案审核和施工质量检查,通过挖掘、修复、活化乡村文物保护单位,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级别,保护好乡村生态格局。推进南粤古驿道保护和活化利用,评选出韶关市乐昌市国立中山大学天文台遗址等15处南粤古驿道重大发现。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布44条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和70条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串联乡村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为游客品读广东历史文化提供新路径。推出10条全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岭南文化·人文遗存”等3条线路入选国家“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推出“广东红色地图”“广东红色印迹图册”,打造“广东网上红色展馆”及“红色印迹线上展馆”,实现“一图通览、一键导航、一码参观”三大功能,让我省乡村红色资源“活起来”。

(五)加强非遗活化转化,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亮点。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挖掘具有代表广东乡村根脉文化资源,目前我省已批准设立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9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厅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推动各地区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帮助乡村地区居民学习传统技艺,传承乡村文明,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积极探索非遗进乡村、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非遗保护意识,增加群众的参与感和幸福感。在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和认定工作中,将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的非遗项目列为重点评审对象。在中国非遗节、广东省旅博会、深圳文博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主会场、节庆叹非遗等省内外重要节庆、展会和传播活动时,积极纳入与乡村文化有关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展示和传播对象,增强人民群众对乡村文化认同,促进乡村治理,增强乡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六)乡村文旅融合,引进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引擎。近年来,我厅以我省丰富的乡村文化资源为基础,积极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旅游为媒介,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打造了3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259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50个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推出200条广东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利用风景道、碧道、绿道、古驿道串联乡村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打造46个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区,推动50余个古村古镇、乡村田园景区创建A级旅游景区。2017年,原省旅游局选定117个省定贫困村作为旅游扶贫重点村,据初步统计,通过发展乡村文化旅游,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6675.54元增长到2019年的17469.01元,达到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18元)的92.83%,乡村文化旅游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七)核心城市带动,探索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路径。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引导聚集高校学术力量开展传统文化研究,编印农耕文化资源名录图册,编印《广州市红色旅游资源图文集》《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建立旅游联盟,包括广深珠、广佛肇、广清韶、广中江、华南五市等,举行“珠三角旅行社行业组织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深圳市开展《深圳通史》课题研究,完成《深圳通史》(古代卷)编写及评审修改工作,填补深圳官方通史著作空白。深圳市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本土文化的应用性研究,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从2012年开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教育实践和传播实践,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形成了“一核四翼五平台”的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传承模式。深圳市协助对口帮扶的汕头、河源、汕尾等地市做好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农耕文化、人文底蕴,加强传承保护,弘扬体现乡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村文化。

(八)打造文旅IP,拓展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新空间。我省文旅IP产业起步较早,在旅游领域广泛应用,长隆集团、华侨城、华强方特、奥飞动漫、酷狗音乐、腾讯游戏等龙头文旅企业围绕其核心产品,加强文化资源高效转化,在创意、设计、研发、生产、传播及资本等环节精心运营,联合诸多各具特点的中小企业,进行深度加工挖掘,培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文旅IP产业链上下游体系。长隆集团把独特的动物元素嵌入各个活动场景,白虎餐厅、酒店狩猎房等深得游客青睐。引导骨干企业、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围绕文旅IP产业建设孵化平台,实现从项目孵化到产品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支持羊城创意产业园、广州TIT产业园等重要孵化载体建设。我省人文历史悠久,岭南文化积淀深厚,广府、潮汕、客家三大地方文化催生了粤剧、广东音乐、潮绣、围龙屋等一批驰名中外的标志性文化符号,在此基础上,2019年我厅推出首个非遗保护IP形象“飞飞与醒醒”,以广东醒狮形象为蓝本,由小学生群体投票海选,以及非遗、媒体、工艺、设计、动漫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共同论证产生。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期间,“飞飞与醒醒”以三维虚拟主持人的身份在展演活动中与现场观众互动,成为国内非遗展演活动的首创。

(九)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人才新高地。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调整职称评审相关资格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参加副高以下职称评审给予适当倾斜;对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只要业绩突出并达到相应要求,均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积极鼓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大力实施文化艺术人才驿站项目,选派专家到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驻点开展文化艺术人才项目,通过“传帮带”等形式,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培养专门人才。加强文物博物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出台《广东省深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对乡村地区非遗传承人群和从业者研培工作,提升传承人群和从业者的理论素养和传承技能,开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着力增强传承人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在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化”搭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提升基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举办基层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班,提升基层文化旅游人才队伍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发掘力度,提高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转化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落实《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提请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编制《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评价标准》《历史建筑安全排查及评估技术标准》《历史建筑修缮与加固技术标准》,加强《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宣贯工作。

(二)强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基层博物馆开展乡村文物保护宣传;指导各地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促进“文物活起来”;督促各地加大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金投入,加强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加快“两线”划定公布;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组织“走读广东,粤游粤红”“红色讲解员大赛”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红色旅游宣传推广,讲好红色故事;继续加强乡村地区非遗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非遗购物节活动”等各类平台,加大对乡村非遗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地区建立“非遗传承学校”,促进乡村非遗传承发展。

(三)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全域旅游为抓手,推动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全省文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深入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继续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打造一批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充分利用我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交、中西文化相融的多元文化优势,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丰富突显我省文化交融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建设独具魅力的世界级文化旅游地。

(四)健全文旅IP产业体系。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以本地的优势文旅资源为抓手,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推动本地文旅IP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资源的商业转化。对广东文化和旅游元素进行深度挖掘、演绎和研发,着力在“精”“特”“独”上下功夫,实现多产业融合发展,有效增强广东文旅IP的吸引力和附加值,推出一批具有岭南品格、广东风格的独树一帜的文旅IP。继续办好深圳文博会、广东旅博会、广州艺博会等重点文旅展会平台,设立重点而醒目的展位或区域,加强对文旅IP的展示宣传。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用好国家、省各类项目和资金平台,资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开展课题研究、调研培训、学术交流和宣传推介等,努力培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青年拔尖人才。推动大学以及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加大对本土传统文化的发掘和研究,培育历史保护技术人才,鼓励市场主体、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以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水平发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提升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