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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7-30 15:25 来源 : 本网原创稿 作者 : 资源开发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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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国内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的提案》(第20210503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在山西考察时指出,“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为旅游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

规划》确定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发展目标。

我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工作。省委将建设文化强省列入“1+1+9”工作部署,将“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列入重点工作。省政府也强调要“发展全域旅游,打造岭南特色旅游品牌”,加强对旅游发展格局的顶层设计。《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粤北生态休闲旅游高地,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民族民俗旅游。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粤文旅发〔2020〕1号),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印发《广东省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实施方案(2021-2025)》(粤科高字〔2021〕37号),均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和坚强的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力推动旅游产业振兴

为应对新冠疫情给文旅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和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消费振兴与市场复苏,推动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旅游产业迎来转型升级和新业态发展的契机。一是迅速制定出台政策,指导全省开展帮扶工作。2020年3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市场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宣通〔2020〕10号)。政策从分类指导推动复工复产,加大财政、金融、社保、税费支持和场馆、园区租金减免力度,扩大市场消费、丰富产品供给、文旅体惠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障、转型升级四个方面着手,提出具体帮扶举措,统筹安排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纾困,刺激消费和振兴市场。二是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和消费升级,支持全省文旅系统拉动文旅消费内需,引导各地通过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举办形式多样的文旅消费季、展会、赛事活动,引导、鼓励本地文旅企业积极参与,通过云平台、云旅游等“互联网+文旅”新业态创新文旅消费及宣传推广方式,挖掘、拉动群众消费意愿。“粤省事”设立了线上文旅服务专区,“疫去春来粤游粤精彩”等网上直播接连不断,VR旅游、数字展馆、云上看展、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和公共服务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发挥了消费回补、释放潜力、助推经济的多重作用。在我厅的积极引导和支持下,全省促文旅消费活动火热铺开,高潮不断。2020年9月,我厅组织“逛文旅盛会享千万优惠2020广东文旅消费惠民补贴活动”,在2020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依托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发放1000万元文旅消费补贴,以让利、实惠为出发点,主要用于旅博会上广东文旅企业提供的旅游线路及省内景区、酒店、文化演出单位销售的文创产品等。通过“线上+线下”双线驱动的方式,广东惠民补贴拉动消费增长效应明显。三是借力金融帮扶企业。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尽可能帮扶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文旅企业利用金融杠杆获得资金支持,缓解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复产发展。同时,打造文旅产融对接平台,我厅于9月举办“2020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帮扶文旅企业和项目融资。指导成立广东省旅游协会投融资专委会,加强行业力量,初步组建一支扎根广东、专注文旅产融的市场化队伍。

全省各级文旅系统积极行动,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举办中国(深圳)“云上文博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等展会,全省推出“广东人游广东”“广东文旅护照”以及“我要去湛江”“茂名消费惠民欢乐购”“广东人游揭阳”等系列活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四市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新认定9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1个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截至2020年底,全省A级景区开放470家,开放率达97%;星级饭店开业605家,复工复产率达95%;旅行社开业2608家、复工复产率近80%。继率先制定政府规章《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后,推出全国首个省域民宿品牌标识,编纂“粤菜师傅”工程文旅版图书,22个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在云浮设立首批6个乡村旅游智库工作站,助力乡村振兴。

二、编制“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推动多规融合

为推动旅游融入城乡空间、产业发展蓝图,我厅着力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十三五”时期,我省编制了《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印发执行。我厅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编制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洽片区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及其分工;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将旅游发展需求融入全省空间统筹。推动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化和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目前,省发改委联合我厅已编制完成《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并向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游部报送;《文化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研究》工作即将完成。接下来,我厅还将认真谋划编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融合发展原则,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我们将积极配合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年度工作要点、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暨城乡融合发展白皮书等政策措施的编制工作,总结我省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更好发挥旅游业在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促进岭南特色的文旅融合发展

2020年,经省委深改委同意出台的《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制定分年度计划抓好落实,出台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办法等配套文件。广东文旅融合经验被中央文改办、省委改革办在全国和全省通报。

(一)推进红色文化、岭南特色文化保护和传承利用

实施广东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九大行动”,推进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出台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发展工作指引,对老区苏区的革命遗址进行专项保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计划5年内投入15亿元实施省级以上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展陈提升。开展全省革命遗址大普查,目前已普查登记革命遗址4248处。探索“革命文物保护修缮-陈列展示-周边环境整治-红色旅游景区”全流程建设新模式,先后打造杨匏安旧居等一批优质博物馆、纪念馆,鸦片战争博物馆、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入选国家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等30处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名录,数量位居全国第四。实施岭南特色文化传承利用工程,在全国率先建立“岁修”制度,按照每处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出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对潮州老城古建筑群、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南粤古驿道等文化遗产保护,“南海1号”保护发掘项目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推出两批70条省历史文化游径、20条工业旅游精品线路、14个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实践案例,先后举办“铭记烽火历史、传承红色基因”等系列活动。《五大首创打造全国考古的“广东经验”》信息获得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等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对全省考古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和勉励。

(二)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文旅融合探索创新

在全国率先将公共服务领域打造成为文旅融合创新探索示范领域,通过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发挥旅游市场活力,盘活公共服务资源,提升文旅服务效能。一是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旅游行业开展文旅融合“粤书吧”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建设,组织粤书吧和两中心融合试点建设培训,印发首批试点通知,首批共有86个粤书吧试点及173个两中心融合试点开展试点建设。三是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融合提升,遴选6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通过试点建设,探索公共服务设施运营发展的机制体制,拓展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空间,总结适应我省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差异特点的公共服务设施文旅融合政策举措。

(三)完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文旅基础设施融合升级工程,出台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指引,共建成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46个、文化馆14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14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865个,基本实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广东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启动建设,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设施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旅游服务功能不断完善。2020年,出台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引,全省新增评定A级旅游景区67家,其中4A级旅游景区8家,13家公共文化设施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印发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引,2019-2020年创成5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成44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50-500万元不等的专项资金奖补。实施粤美乡村文旅振兴工程,出台《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推出全国首个省域民宿品牌标识,开发启用民宿管理系统,持续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两批次共32个村入选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四)着力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20年新增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从2017年始,连续四年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举办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共征集全国具有融资需求的项目约1600个,各类投资机构约300家参会对接,前后共有省内外26个市(县、区)参与现场招商推介。通过高标准、高水平打造对接会,拓宽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搭建资源、产品与资本对接合作平台,推动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指导成立广东省旅游协会投融资专委会,进一步创新文旅投融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1个平台+1个机构”的联动协作功能,推动文旅产融深度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推出一批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市场消费的政策措施,投入4亿元对超1200家文旅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和补贴支持。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四、完善政府服务,保障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标准化建设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与文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完善旅游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一是组织修订了《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标准化工作融合引领和激励机制,改善标准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为标准作为重要技术手段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制保障。二是发布《广东省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细则》,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每年开展两次省级地方标准征集工作,高度重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整体规划提出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对符合地方标准立项范围的标准遵循“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原则给予优先立项。批准立项《农业公园旅游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已批准发布《岭南水乡旅游服务规范》(DB44/T2164-2019)等13项地方标准。三是成立广东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04)、广东省温泉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03),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囊团作用,围绕“先进标准+旅游服务”,为旅游服务行业标准体系规划、标准制修订和组织实施上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疫情期间,积极向国家提出《温泉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立项申请,为疫情防控提出指引性规范。四是积极开展文旅标准修订、评选示范点工作。顺利完成2020年两次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工作,向21个地市征集标准立项项目,指导地标项目申报,最终上报《广东省研学旅行导师职业能力规范》《在线电子导览建设及应用规范》等7项地标项目。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审定及试点审查工作,《乡村振兴民宿服务规范》地标审定会,珠海市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惠州市龙门县顺利通过创建“全国第四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对接文化和旅游部标准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力支持、筛选推动我省符合条件的地市或单位创建“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五、借力新媒体、新基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旅游产业提质升级

(一)创新实践市场营销手段

一是开展新媒体形象宣传项目。以“魅力广东”为主题,制作短视频、微视频和推文,将广东文旅的核心资源和热门线路融入其中,通过腾讯视频、头条视频、抖音、爱奇艺、微视等大众使用频率较高的多家新媒体视频平台投放播出,借助网络大V大咖在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分享推文,形成“魅力广东”的话题热度,强化传播广度、传播效率和影响力,提高广东文旅市场的吸引力。据统计,短视频和微视频的点击量超过300万人次。二是通过融媒体力量扩大品牌活动宣传效应。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举办“2020请到广东过大年”全国广电融媒体宣传活动,邀请全国31个省市区的广电媒体到广东开展宣传采访活动,活动期间“到广东过大年”微博话题点击量达到1400万人次,大大提升“请到广东过大年”活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借助“心灵四季美丽中国”线上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21个地市在文旅部“心灵四季美丽中国”线上宣传推广平台上申报旅游线路、文化和旅游产品等资料,推荐了15个地市58个项目参与“感受美丽家乡发现户外精彩”主题活动,6个地市9个项目参与“伴着节气游美景”互动活动,3个地市3个项目参与“网红书记邀您通话”直播展示活动,5个地市34个项目参与“诉说风景”征集活动。

(二)大力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和智慧旅游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引导A级旅游景区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加强与5G、物联网等设备终端的融合,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拓展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支持旅游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展示特色文化内涵,丰富景区产品体验,树立智慧旅游景区样板。如: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于2018年启动了数字化转型项目,集团累计投入超过3.5亿开展智慧长隆平台建设,整合多个业态,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为客户提供跨多业态、跨多景区(广州、珠海)的统一体验,创新了景区游览服务内容。肇庆市星湖景区将智慧景区建设作为创建5A级旅游景区的重要工程,推出“微星湖”平台将游客畅游景区实现购票、办卡、导览等功能,实施景区精细化和人性化的“两化”管理,成为提升游客满意度的重要服务措施。佛山市西樵山景区通过数字化建设,创建智能车辆调度指挥系统、电子票务系统,研发景区管理APP,开发游客流量监测系统等,提升了景区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开发服务、管理、营销等功能的智慧旅游平台。我们依托数字广东“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了文旅专区;开发建设了广东文化旅游活动指南小程序,实现全省文化馆、博物馆的场馆、活动、资讯和培训四大功能和全省景区线上统一预约;构建融合“大小”数据的全省旅游统计监测体系,为全省旅游产业经济分析提供数据参考;持续推进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2021年6月底前预计建成文旅综合监管数据展示系统,将汇聚各系统的数据汇聚、整理、分析,实现电脑端、移动端的数据可视化,辅助决策。

(三)扩大乡村旅游优质产品供给,积极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

一是依托红色革命遗址、古驿道、万里碧道、粤菜美食等资源开发具有乡村特色的景观和产品。推动清远市河头村等32个村进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推荐广州从化米埗村等5个案例入选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认定了202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50个旅游风情小镇、15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共给予资金7000余万元。支持地市举办丰富多彩的乡村特色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如从化水上荔枝旅游文化节、乐昌桃花节等,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连线连片发展,如英德市英西峰林乡村休闲旅游片区、乳源“五彩瑶乡”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区等。推动创建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如增城大埔围村乡村创客基地等,助力人才返乡。推动建设乡村旅游A级景区,截至2020年底,我省共有A级乡村旅游景区共48家,占全省A级旅游景区的10%。

二是加快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有机融合,引导单一观光型产品拓展休闲、度假、美食、体验、文化创意等功能,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农民、农企,开发农(渔)家乐、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新平台,重点发展田园风光游、水果种植采摘旅游等乡村旅游业态。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认定了八批共计554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联合举办了2020年广东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夏季)推介等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举办2020年广东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夏季)推介活动;与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共同举办第二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广东特色名村”系列评选活动。推动农产品创意开发,2020年,我厅与珠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在珠海大剧院音乐厅举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颁奖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创联盟成立仪式,同时,正式成立启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创联盟,引导参赛选手将农产品转化为优秀的文创作品,拓展市场,增加农民收益。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旅游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消费增长极。接下来,我们将立足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优势,点线面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全域旅游为抓手建设文旅融合示范地。落实全省文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把提高服务品质与丰富文化体验结合起来,持续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各类省级示范区提质增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组织第二批旅游资源普查试点,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和精品线路,创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把文化设施纳入旅游资源,不断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二是着力构建高质量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持续举办产业投融资对接会,指导各地用好地方政务债券,争取更多债券用于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做优做强,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振兴中的作用。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鼓励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创新,扶持网络视听、动漫等数字化产业发展,培育数字艺术、云演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建设文化数字创意产业集群,打造数字文化引领地。以创新引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扩大文创联盟成员范围,推进培育文创IP运营、原创设计转化、制造生产等文创产品产业链,建设文化创意新高地。三是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升级。着力谋划提升服务环境、设施和产品,在文化和旅游业中大力发展品牌经济、流量经济等消费新业态,推广线上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加快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与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打造“请到广东过大年”“广东人游广东”等IP,创新推出“红色文旅护照”“潮汕文旅护照”,发展旅游精品演艺,办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东旅游文化节等展会节庆品牌,有效激发省内消费、吸引国内和国际消费。四是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文化和旅游的主力军、生力军作用。在“一核”中突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圈,完善产业体系建设,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推动跨境交流与市场活动。支持广州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集群,支持深圳引进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大力发展时尚产业,扶持珠海、佛山文化演艺产业成长,支持东莞与中山发展出口导向型文化制造业,支持惠州、江门、肇庆利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资源,提升旅游目的地文化内涵。在“一带”中突出打造滨海旅游经济带,落实《广东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海洋-海岛-海岸”与跨海岛立体开发,推进珠海海岛群、阳江海陵岛、江门上下川岛、汕头南澳岛、汕尾红海湾、湛江“五岛一湾”、茂名水东湾—放鸡岛等海岛旅游区域建设,推动邮轮、游艇、水上旅游,建设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打造海洋旅游产业集群。在“一区”中突出发展生态旅游,打造以温泉疗养、自驾骑行、传统武术、运动健康、中医药等为主题的旅游产品链,完成《广东南岭国家公园文化与旅游项目规划》,推动粤北建设生态休闲旅游高地。推进“核”“带”“区”的乡村振兴发展,打造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推行“粤菜师傅+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不断提升粤美乡村。

感谢贵委对广东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广东文化和旅游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