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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17 09:48 来源 : 本网 编辑 : 车宝琴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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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21〕 号


民革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振韩江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协调融合发展的提案》(第20210069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汕头市政府、梅州市政府、潮州市政府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策支持,促进区域协调融合韩江流经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和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流域境内多数地区为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为提高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提振县域经济,我省成立了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和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机制的意见》,着力增强包括韩江流域在内的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规划建设汕潮揭都市圈,加快对接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促进韩江流域经济和文化融合发展。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并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粤文旅产〔2019〕127号),支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为韩江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协调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二)整合文旅资源,推动区域合作交流。我省不断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客家文化与潮汕文化交流,促进生态文化与红色文化交融,让文化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相得益彰。在2021年4月印发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传承发展红色文化”内容中明确提出,要推进韩江“左联”红色之旅研学游线路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发展。密切与闽粤赣地区文化旅游同行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闽粤赣十三市(包括汕头、梅州、潮州)协作机制,深化文化旅游协作、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文旅精品线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动,推动区域文化旅游合作进程。去年底,我省组织汕头、梅州、潮州市联合赴江西南昌、福建泉州等地举办“魅力广东·客都梅州、和美汕头、古韵潮州”旅游推介活动,向高铁沿线城市宣传推介三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梅州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推进产业、交通、经贸、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实现粤东地区和闽北的区域经济协调融合发展。同时,聘请知名专家团队,高标准编制了《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2016—2030)》,积极推动“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加强与潮汕揭地区合作,深化与潮汕揭等沿海经济带的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和联动发展,促进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加快融入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潮州韩江(潮州段)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建立了韩江展示馆,从人文历史、治理保护和建设成就等多个角度讲述韩江故事,多角度全方位展示韩江底蕴深厚的水文化,展现韩江风采。汕头市已连续16年举办“韩江徒步节”,将户外全民健身运动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相结合,受众约20万人以上,成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公益品牌活动。此外,汕头、梅州、潮州等政府共同签订《高铁沿线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促进区域发展协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支持韩江沿岸传承发展红色文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机制,深入实施“专项化”政策安排、“均衡化”保障和“协同化”机制建设,继续推动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二)开展韩江文化现象研究。探索有关地市建立文化研究基地(智库)或书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系统对韩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内涵、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进行研究。

(三)搭建经济文化交流平台。省财政厅积极支持重振韩江文化,推动韩江流域经济发展,加强对地市的指导,积极争取现有省级基金的支持,如重点投向文化媒体领域的新媒体产业基金、南方媒体融合发展投资基金等。同时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多元化、多渠道支持韩江经济文化产业园发展。其次,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省税务部门,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统筹现有文化相关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韩江经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积极支持粤东地区立足当地实际,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借助潮州百师园获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契机,继续引导推动包括非遗、工艺美术等传统业态产业化、集聚化发展;借助第一批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继续推动潮州地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四)著书布展彰显韩江文化。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建设韩江文化博物馆,我厅可在建设规划、政策咨询、专家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博物馆建成后,我厅可在专业技术、免费开放经费补助、人才培训、文化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探索各市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整理编撰形成韩江文化、经济、交通发展丛书。

专此答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