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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5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4-21 16:36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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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21〕11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张惠建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许地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的提案》(第20210251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许地”文物保护工作

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持续指导广州市文物行政部门推进“许地”文物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和保护规划编制等文物保护工程及合理利用工作,支持“许地”各级不可移文物提升文物保护级别。目前,我厅正在开展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拟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方案;(二)已作出标志说明;(三)已建立记录档案;(四)已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规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是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遴选。建议当地文物、建设、规划、党史等相关行政部门按要求,做好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拜庭许大夫家庙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前的各项工作。

二、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2020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公布了包括广州市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在内的65处省历史文化街区,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完善保护规划制度。建议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涉及许地的相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保护许地街巷传统风貌。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城乡住房建设厅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工作。

三、推动“许地”文物活化利用

2021年3月,我厅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公布辖区革命文物名录的基础上,汇总公布了广东省革命文物名录,其中包括许卓故居。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继续加强对“许地”红色文化资源的挖掘、调查、征集工作,抓住越秀区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的机遇,依托革命文物许卓故居,谋划相关展览和活动,展现革命英烈丰功伟绩;继续加强对“许地”文化内涵挖掘,收集、整理、研究“许地”名人的图文资料,推动“拜庭许大夫家庙博物馆”和“许广平名人故居馆”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