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21〕151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
高洁委员提出的《关于将宋代伍氓(珉)将军古墓作为文物保护的提案》(第20210438号)收悉。经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伍氓墓的基本情况
伍氓墓是2008年阳东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发现并登入不可移动文物系统。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英村村委会下敖村象山南坡山腰,该墓为砂石结构,历经多次重修,原古墓建筑风貌已被破坏,现存建筑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工艺,未列入阳东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据相关资料,伍氓(1097-1152),字毓圣,号国宾,汴梁人(今河南开封),宋宣和六年(1124)进士,高宗时官至平章使、上柱国,因抗疏忤旨,绍兴七年(1137)谪岭南第十三将,镇守南恩州(今阳江市阳东、阳春,江门市新会、台山、恩平等地),后卒于任上。
二、伍氓墓认定情况
我厅曾于2009年8月4日函复广东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粤文物〔2009〕225号),认为伍氓墓“水泥砂石砌筑,建造工艺一般,地表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失去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2018年2月6日,广东省文物局(粤文物函〔2018〕32号)复函伍穗坪并转“宋上柱国镇守南恩将军毓圣公”后裔代表,认为“伍毓圣(伍氓)墓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是伍氏后裔怀念祖先、缅怀故人之所。”
2020年我厅又将《世界伍氏宗亲总会关于阳江市阳东区伍氓墓考察意见的复函》转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阳江市再次邀请省文物专家到东城镇象山伍氏祖墓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阳江市阳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及伍氓后人的介绍,对伍氏祖墓再次进行文物认定。
专家认为:古墓所在位置附近环境已改变,墓面结构也没有古代的构件(仅存民国二十四年的花岗岩石板“伍山拜桌”),墓主伍氓历史的重要性还有待考证。因此,目前不具备认定为阳东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公布为阳江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条件。由于阳东区政府已将象山(包括墓葬所在地)统一划入城市建设范围,伍氏宗亲有拜祭之情,建议阳东区做好伍氓后人的思想工作,将伍氓墓实施异地保护方案。
三、相关工作建议
伍氏祖墓保护问题,其中既涉及开发商直接经济利益,又牵涉到几万伍氏宗亲情感,影响到海外华侨华人,建议阳江市政府按照民政部门的规定做好伍氓后人的思想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保护,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专致此函。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