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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10-27 11:05 来源 : 本网 作者 : 资源开发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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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粤文旅函〔2020〕260号


陈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我省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第20200077号)收悉。经综合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将提案列为我厅汪一洋厅长领办的重点提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办理沟通协商,切实提升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以全域旅游为抓手推进北部生态发展区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加快构建北部生态发展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本提案针对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面临的困难,如文化旅游融合深度不够、品牌度不高、投入资金不足、人才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促进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旅游业发展

(一)扎实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目前,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2个,创建县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2个,创建区(县)18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9个;5A景区3个,4A景区49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我厅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了《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引》,开展广东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培训,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韶关仁化县、乳源县、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市梅县区、大埔县、丰顺县、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佛冈县、云浮市新兴县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今年6月,在韶关丹霞山举行了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广东主会场暨“全域旅游在行动·广东人游广东”健康出行季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来自省内广州、佛山等地的游客齐聚韶关,参与“广东人游广东”之韶关生态文化游;韶关本地市民,以健康徒步、欢乐骑行的绿色出游形式,身体力行体验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精品线路。期间举办了“中国首届非遗购物节”——广东非遗云墟市、非遗文创及农特产品现场展销等活动,着力开拓网上展销推广模式,重点支持乡村地区宣传推广特色传统文化,帮扶乡村地区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二)加快森林旅游发展。一是政策指引。去年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通知》,提出了森林旅游发展要求及思路。今年,我厅联合省林业局启动了首批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的认定工作,计划认定100条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100个广东省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二是规划引导。推动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粤北五市发展目标,实施《粤北山区绿色生态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连南、连山和乳源区域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总体规划》。三是加强北部生态发展区旅游建设。以环丹霞山、环罗浮山-南昆山、环鼎湖山、环天露山、环云雾山-云开山、环凤凰-莲花山脉等为重点加强森林旅游品牌建设。着力推进“大丹霞、大南华、大南岭、大珠玑”四大工程。与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共同推动环丹霞山生态绿色发展,支持韶关举办旅游文化产业投融资对接会,重点抓丹霞山5A级旅游景区建设,提升服务,科学管理,为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打好基础。

(三)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一是积极打造“粤美乡村”乡村旅游品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5个厅局共同印发了《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下发《文化和旅游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2019-2020年》。推动梅州市北塘村、韶关市瑶塘新村、河源市陂角村等3个生态环境好的乡村进入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推动梅州市长教村、梅畲村、清远市河头村、韶关市灵潭村、河源市仙坑村等5个村进入拟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推动清远市九龙小镇进入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名单。我厅以绿色、生态作为认定标准之一,认定了99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其中北部生态发展区共有23个村进入名单,每村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认定了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北部生态发展区共有32条线路被纳入,每条线路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推动韶关九峰镇、河源高埔岗街道、梅州百侯镇、清远九龙镇、云浮六祖镇进入首批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二是推动民宿建设。落实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广东省旅游民宿建设指引》,举办全省旅游民宿标准和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通过送教上门方式前往地市进行培训,推动清远“清新人家”、韶关“丹霞人家”等一批极具地方特点的民宿品牌建设。三是梳理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做好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普查,重点做好古驿道沿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各市公布了《乡村可开发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引导乡村文物资源合理合法有序开发,发布了第一批《广东省乡村旅游可开发资源目录》,引导各地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今年,为摸清我省文化、旅游资源家底,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开发,我厅选定韶关南雄市作为试点之一,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四是推动农旅融合发展。我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认定了七批共计484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和示范点;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举办2020年广东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夏季)推介活动;与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共同举办第二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广东特色名村”系列评选活动。

(四)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一是加快广东省乡村旅游公路建设。近年来,我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就旅游公路问题多次调研,《广东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专门对乡村旅游公路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2019-2020年建设任务,重点实施“三通一防”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通畅水平、通达深度和安全防护保障,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客车,开展了全省最美乡村旅游公路评选工作,于2018年启动了《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南岭地区现有和规划公路网络为依托,以重要景点、旅游集散中心为关键节点,实现公路的交通、景观和游憩功能有机结合,目前,该《规划》修编初稿已完成。二是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建设。自2017年以来,我厅通过推进乡村旅游厕所、购物商店、停车场、医疗站、垃圾站、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旅游“八小工程”建设,改善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对照2020年新建及改扩建厕所任务目标,目前全省立项开工建设新建及改建旅游厕所715座,开工率87%,其中已完工并投入使用315座,完工率38%;已完工厕所完成电子地图标注数228座,标注率73%。其中乡村旅游厕所96座,占全省旅游厕所建设完成数的42%。三是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印发《广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推进百兆光纤进农村、农村4G网络覆盖等列入建设重点。目前,全省4G基站累积达48.3万座,居全国第一,4G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韶关、河源、梅州、潮州4市13个原中央苏区县(市)3301个超高速无线局域网试点村已开通服务,共派发终端设备111万台,服务覆盖约590万村民。

(五)加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一是通过举办和指导重大文化展会、旅游节庆活动宣传推广,鼓励扶持北部生态区相关地市参加深圳文博会、广东旅博会、广东旅游文化节等重点展会,支持指导云浮石文化节、梅州客家文化创意产品博览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会展活动。2019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韶关市以“岭南名郡·善美韶关”为主题,以“文化+旅游”新形象,成为本次旅博会唯一的“旅游目的地合作伙伴”,韶关市充分展示了“善美韶关”良好的城市形象及韶关市文旅融合发展新成果,获得了国内外领导、嘉宾和业界朋友等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旅博会期间,同期举办了“2019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对接会”,对接活动共征集到文化和旅游项目462个,其中广东省项目264个、外省项目198个,其中超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275个,10亿及以上的项目122个,超百亿元的项目23个,项目类型涵盖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海滨海岛、主题乐园等多种形态,也包括民宿、自驾营地、文旅装备制造等新业态新产品,韶关、云浮、梅州3个地市进行整体招商推介,13个优质项目进行现场路演。将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等地的山水、乡村、红色、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纳入省总体宣传中,通过国际国内展会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并利用腾讯视频、优酷视频等线上网络平台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推广。支持五市对外开展宣传推广落地活动,2018年五市赴省外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积极参加由我厅牵头举办的赴黑龙江、成都、武汉和长沙等地的营销活动,增强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传播力度,提升客源地知名度。

二、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体系建设,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

(一)完善北部生态发展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一是分配中央补助我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20年,下发880万元用于补助北部生态发展区5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占全省2963万元补助资金的29.7%),减轻当地“三馆一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负担。二是为北部生态发展区下达农村文体协管员专项补助资金972.17万元(占全省2500万元补助资金的38.9%),补助当地各行政村聘用文体协管员开展文体工作,确保公共文体资源正常运作。三是2020年投入省级资金7005万元(占全省19325万元的36.2%)补助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旅游厕所革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等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

(二)提高北部生态发展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一是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的通报》,每季度督导各地市工作进度。目前,北部生态发展区已建成图书馆总馆28个,分馆219个,服务点606个;建成文化馆总馆29个,分馆226个,服务点711个。含北部生态发展区在内的全省各县(市、区)二级以上图书馆、文化馆100%建成总分馆制工作目标已基本完成,并形成了韶关风度书房、河源源城槎城书吧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图书馆分馆或服务点,打造了便民惠民、贴近群众的新型阅读空间。二是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率和创造活力。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推动全省规模较大以上省、市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北部生态发展区基本完成地市以上规模较大的市馆100%建成理事会的工作目标。三是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升级建设,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验收,要求各地对照《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进行完善升级,目前,北部生态发展区共建成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954个,基本达到全覆盖。

(三)繁荣北部生态发展区群众文化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惠民品牌活动,丰富北部生态发展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9年组织开展了省群众艺术花会(少儿艺术)、“我和我的祖国”广东省第十三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同饮一江水”广东劳动者歌唱大赛、粤曲私伙局大赛、“我和我的祖国”——文化新生活广东省广场舞展演活动、“粤读越精彩”全民阅读、“三百工程”进基层等一系列全省性群众文化惠民品牌活动,为北部生态发展区搭建了群众文化交流平台,示范带动当地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二是大力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群众文艺创作。开展2018年度群众文艺作品评选,评出获奖作品186件,其中北部生态发展区32件。举办2019年广东省群众文艺创作骨干高级研修班,组织北部生态发展区群文重点作者深入韶关市、梅州市等地开展创作采风活动,促进北部生态发展区群众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支持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观察点。2018年,梅州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条例《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正式实施。生态保护区依托中国客家博物馆、嘉应学院客家研究基地等对客家文化生态进行系统研究,出版了《梅州文化通史》《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图典》等出版物。先后完善非遗传习中心4个,新建非遗传习点20个。创作的大型山歌剧《春闹》入选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举办客家文化(非遗)艺术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农民丰收节等系列活动,通过传统民俗节庆展示、非遗传统节目演出,推动客家民俗文化传播和非遗普及教育常态化。此外,省财政分别给予粤北2个省级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70万元、60万元扶持资金,并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调研和总体规划方案论证,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工作。今年,我厅将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帮助乡村人口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

(五)推进南粤古驿道和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建设。一是推动各地加强南粤古驿道的活化和利用。把南粤古驿道线路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和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建设。2019年春节假期,全省纳入监测的14段南粤古驿道重点区域共接待游客441.2万人次,同比增长8.2%。二是加快抗战时期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在2020年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计划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加强对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坪石)保护利用经费投入。积极指导韶关、乐昌文物部门推进韶关坪石基地建设工作,目前,韶关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已经复工建设;定友图书馆修缮工作正在推进;武阳司法学院纪念地建设、老坪石街环境整治、三星坪107国道改道、坪石武江碧道规划正有序推进。

三、加强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增加资金支持。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一是每年安排省级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11.5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资金采取任务清单模式下达,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市可统筹资金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二是每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资源开发及提升推广资金。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1.87亿元,专项用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是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旅游厕所建设。

(二)拓宽融资渠道。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的支持,举办由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等金融单位会同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研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着力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创新产品服务。结合粤北地区林业旅游资源发达的特点,翁源农商行推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落地,首批发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35万元。清远农商银行创新“美丽乡村贷”信贷产品,具有免抵押、利息低、审批快等特点,支持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三是推动省旅游控股集团设立了母基金10亿元、总规模超300亿元的广东省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旅游+金融+产业”的优势,整合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旅游新产品、新业态项目建设。四是加强重点文旅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广东长隆集团推出首笔文化旅游资产支持证券化项目,金额32亿元。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广东省文化、体育、娱乐业贷款余额618.87亿元,同比增长49.8%;推动整合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及社会资金1463.28亿元,支持58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三)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一是落实专项税收政策。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落实专项税收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落实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疫情期间,对企业提供文化旅游服务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转结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提高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水平

(一)推进文旅市场“放管服”改革。将一批省级管理权限委托北部生态发展区相关地市实施,赋予相关地市更多主动作为的空间,增强地方治理能力。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指导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国内领先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营商环境。

(二)加强文旅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文旅商标品牌,严厉打击文旅商标品牌侵权假冒行为,集中整治文旅领域商标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查处制假源头。充分运用“96315”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专线,鼓励群众对文旅领域商标侵权假冒违法为举报监督,全力维护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三)推动生态环境管控。一是实施“三线一单”促进区域生态协调发展。启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生态保护、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等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该项工作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届时将引导我省产业科学有效布局,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统一。二是持续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扶贫建设工程、碧道、绿道、古驿道等文化旅游项目实行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助力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五、着力做好北部生态发展区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

(一)“全覆盖”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轮训。去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紧抓基层乡村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多项目、多对象的各类培训活动,一年来共举办基层文化和旅游人才业务培训10余班次,受训人数达1600余人次,覆盖范围广、种类多、针对性强,涵盖了我省地市和县市文化和旅游局长及业务骨干、旅游扶贫重点村驻村第一书记、村长、乡村民宿带头人、乡村旅游青年创业者、公共文化机构法人、全省文化站站长、全省62个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负责人、省级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人员、文旅融合示范区负责人、全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负责人、全省旅游住宿业相关协会、企业负责人等领域各方面各层次人才,培训过程中注重重点培育粤北等地的文化和旅游人才。

(二)积极鼓励引导人才向北部生态发展区及基层一线流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文化活动、志愿服务、非遗展示活动等,吸引文化和旅游人才参与到活动中来,并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典型人才数据库。结合有关人才工程项目、职称评审等,分层次逐步建立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优秀专家、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信息库,加强对人才的动态管理和联系。调整职称评审相关资格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参加副高以下职称评审给予适当倾斜;对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只要业绩突出并达到相应要求,均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积极鼓励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

(三)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工作。开展对乡村地区非遗传承人群和从业者研培工作,提升传承人群和从业者的理论素养和传承技能,面向乡村等地区共举办雕刻类、武术类、陶艺类普及培训班,手拉朱泥壶制作技艺研修班,瑶族刺绣研培班等,培训对象包括乡村工匠和非遗传承人,从多个领域聘请大师、专家授课,指导学员在学习实践中成长进步,为乡村地区培养工艺能人,带动乡村地区脱贫致富。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举办2020年广东省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落实《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引》,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北部生态发展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深化森林旅游发展。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继续推进森林旅游发展,与省林业局共同认定一批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

(三)抓好乡村旅游建设。完善北部生态发展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打造“粤美乡村”乡村旅游品牌,认定第二批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旅游风情小镇,推动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全覆盖,推动创建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加强基层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

(四)完善文化旅游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推进旅游公路建设,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补短达标计划,继续推动全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化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

(五)打造特色文旅品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托深圳文博会、广东旅游博览会等平台做好品牌推广,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结合本地文化元素打造高品质的旅游演艺产品,运用高新科技创新景区演出形式和内容,通过创意设计深度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六)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相关规范,加快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瑶族文化(乳源)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建设,推动粤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性整体保护。

(七)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督促推动南华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马坝人遗址申报国家大遗址公园;以南粤古驿道为抓手,串联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革命文物等,加快推进粤北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坪石)建设工作。

(八)提升市场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将部分省级审批管理职权调整由各地市实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积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营造国内领先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保护文旅领域商标等知识产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