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文旅函〔2020〕248号
黄仕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粤澳文化交流合作的提案》(第20200886号)收悉。经综合省港澳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塑造湾区人文精神”“共建人文湾区”。委员提出发挥两地文化互补作用、开创“粤澳文化交流月”、建设文化交流主题场馆的建议,有利于深化粤澳文化交流层次,推进我省与葡语系国家文化交流合作,我们表示认同。
一、关于建立粤澳文化交流机制
广东和澳门具有开展文化交流合作的地域优势,双向交流批次人次常年来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更好推进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三地政府文化部门于2002年建立了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这与委员提出的建立文化交流长效机制的建议相吻合。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每年轮流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担任东道主,分为演艺人才交流与节目合作、公共图书馆与文化资讯合作、文博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合作、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五个工作小组,分别总结前一年合作情况并对今后的文化交流合作进行商议和计划。会议迄今已成功举办20次,先后签订了一批富有成效的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协议及规划并予以实施,在艺文、图书、文博、非遗保护、文化创意、文化资讯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9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我们在澳门召开了粤港澳文化合作第二十次会议并达成了50余项合作意向,推动文化交流愈发活跃。据统计全年粤澳双向交流138批2591人,较2018年同比增长48%,其中演出类82批、展览类34批、其他类22批。深圳、珠海两地依托其地缘资源优势,举办了“同心耀中华——深港澳青年文化交流艺术季”、庆祝澳门回归二十周年暨2019珠港澳合唱音乐会、“盛世荷花——庆祝澳门回归二十周年石湾陶塑珍品展”等重要展演、展览活动。由澳门负责创作、佛山粤剧传习所负责排演的粤剧《镜海魂》于5月底6月初在澳门文化中心上演,体现了粤澳艺术创演合作成果。
随着多年来文化交流工作的开展,粤澳文化领域交流与合作已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相当的基础,但在突破固定思维上力度不够、调查研究不足、思路方法不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交流机制不活、平台不多,影响力较大、深入民众生活的文化活动不够等,正如委员指出的“范围局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氛围不够”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做好与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文化局、高等教育局及香港特区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粤港澳文化部门高层沟通机制,健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共同探索交流合作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项目创新等,打破常规的地域、领域或界别的壁垒,进一步促进粤澳政府文化部门之间、文化部门与社会团体、热心人士等方面的合作,加强资源统筹,丰富交流形式和层次,构建更加紧密和完善的工作网络,推进粤澳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
二、关于粤澳文化交流品牌建设
委员提出建立“粤澳文化交流月”活动的建议,与我们打造粤澳文化交流品牌的思路一致。粤澳文化机构及文艺团体在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的支持指导下,携手推进文化交流品牌建设,打造了系列文化交流品牌活动。
为整体打造粤澳文化交流品牌,积极搭建以湾区内地主要城市为支撑点、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艺术展演和文化交流平台,去年6月,广东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了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大湾区“9+2”各城市同步启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艺术节汇聚了三地创作生产的优秀文艺作品,有效整合了粤港澳三地文化资源,促进三地文化交流与合作,展现了三地以岭南文化为纽带、同根同源的人文内涵,是以“一地为主、三地联动”的方式推动大湾区文化融合发展的创新举措。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将于2020年9月至10月举办,广州市将举办艺术节开幕式,香港、澳门及大湾区各城市同步上演包括综合节目、地方戏曲、话剧、音乐剧、芭蕾舞、现代舞、民乐、交响乐、声乐等大湾区原创和具有岭南特色的节(剧)目共约50场。
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18年首创了大湾区优秀舞台艺术精品汇聚的“粤港澳大湾区艺术精品巡演”,连续两年在大湾区城市巡演19场,今年的巡演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积极组织筹备,计划演出14场,其中赴澳门演出两场。广东粤剧院牵头举办了“粤港澳粤剧群星会”,集中展示粤澳粤剧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两地粤剧艺员提供交流、互补和发展的重要平台。省港澳办自2018年起与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每年吸引近百名澳门青年暑假来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实习,提供文化类实习岗位并精心策划包含岭南文化元素的周末活动,以同根同源的传统文化激发青少年归属感。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挖掘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内涵,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艺术精品巡演、粤剧群星会、粤剧新星荟、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等品牌活动,积极对接澳门的“相约澳门”、拉丁大巡游等重点文化艺术活动,巩固和提升粤剧等传统文化交流,创新开展音乐、舞蹈、动漫等现代流行文化的交流,进一步巩固粤澳文化交流的群众基础。
三、关于粤澳文化交流场馆建设
剧场、文化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的重要依托。目前我省主要展览和演艺场馆类别较为齐全,适于开展文化交流的场馆已有一定数量和规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被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个项目合并成为“三馆合一”项目,选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项目建成后,广东美术馆将提高我省文化艺术收藏事业和保护艺术珍品的力度;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将改变我省没有独立的省级非遗展示场馆的现状,成为大湾区非遗珍贵实物、资料征集、保存、展示、研究的重要场馆;广东文学馆将加强广东文学遗产保护、文学名家资源和文学典籍挖掘与研究,推动广东文学资源创意开发。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彰显广东特色、辐射大湾区、具有国际水平的重大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为大湾区艺术交流合作、非遗保护传承、文学融合发展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促进粤澳文化协同发展。
同时我们也积极引导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提升大湾区文化产业集聚水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深圳华侨城集团)、在创建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4家;省级文化产业园区28家、在创建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6家。特别是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集聚了我省90%以上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已经成为全省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全国六大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区之一。我省文化产业园区积极吸纳港澳青年和港澳企业参与建设、创业,与园区共成长、共发展。特别是深圳、珠海发挥地缘优势,对接港澳,聚集各类人才,培育优质项目,在创意设计、影视制作等方面推出了众多成果,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带动作用。
委员提出的“粤澳文化交流”主题场、馆、园建设涉及馆址规划、馆舍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诸多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努力。我们认为,宜在大湾区主要城市现有及在建的公共文化场馆布局基础上,活化利用既有资源,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项目合作并进一步提升策划和推广水平,推进演艺联盟、博物馆联盟建设,以不断促进大湾区城市间的文化交流合作,提升文化影响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文化高地。同时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布局和发展需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集聚效应,全面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文创园建设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