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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7-09 10:01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公共服务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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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粤文旅函〔2020〕191号  


王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文化交流的提案》(第2020047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加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文化交流的成效

(一)落实对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资金保障,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近年来,结合我省区域文化事业发展不平衡的省情实际,针对性将公共文化资金向财政收入较低的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分配,扶持其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如,仅2019年我厅分配公共文化类资金共42548万元,其中分配到粤东西北地区41014万元,占比96.4%;2020年分配资金共22949万元,其中分配到粤东西北地区21844万元,占比95.2%。通过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资金补助,指导各地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建设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落实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工作,着力补齐我省公共文化发展短板。据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2017年广东省地方服务型建设公众满意度评价调研》显示,公共文体在十大类公共服务领域中排名第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先后出台了《广东省文化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规定》《广东省文化厅关于聘请专家学者费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各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自2017年以来共向社会文化企业采购900多场讲座、展览和群众精品演出,免费配送到粤东西北地区县、镇、村三级,为群众送上了高水准的文化大餐。与社会力量合作打造了韶关市“风度书房”、江门市蓬江区“陈垣书屋”、河源市源城区“槎城书吧”等各具特点的自助图书馆,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服务。指导东莞市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共吸引参展公共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300多家,为粤东西北地区搭建了文化服务和产品的展示、合作、采购平台,进一步促进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文化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惠民品牌活动,进一步加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文化交流。目前,我省已打造了“同饮一江水”广东省劳动者歌唱大赛(15届)、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11届)、广东省音乐舞蹈花会(7届)、广东省戏剧曲艺花会(9届)、广东省粤曲私伙局大赛(4届)、广东社区文化节(3届)、广东省民歌民乐大赛等一系列覆盖全省群众的公共文化品牌项目,为各地展演本地特色优秀节目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优秀群众文艺活动的展示和交流。同时,大力繁荣和发展粤东西北地区的群众文艺创作和展演,近年来我省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性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积极创作编排群众文艺作品,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多样性文化需求。举办省群众文艺创作骨干高级研修班,组织群文重点作者深入各地开展创作采风活动,在活动中加强心得交流,有效地促进了粤东西北地区群众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四)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基层文化干部的培训力度,2013年以来,组织了三轮对含粤东西北地区在内的全省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文化站站长轮训工作,参训人员超过5000人次。争取省财政设立对粤东西北地区农村文体协管员的工作经费补助,每年下达2500万元补助粤东西北地区行政村聘用文体协管员开展文体工作,充分发挥文体协管员一专多能的作用,确保公共文体资源正常运作。不断充实壮大并优化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队伍结构,目前已基本建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队伍体系,全省注册文化和旅游志愿者超过9万人,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开展“送文化”“种文化”行动,通过“送戏下乡”“文化下乡”等系列活动,推动珠三角地区优秀文化服务在粤东西北地区扎根。

二、粤东西北地区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诚如您所言,与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繁荣兴盛的目标要求相比,与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相比,粤东西北地区的文化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问题。一是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文化供给程度与经济发达地区存在差距,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区域间公共文化发展水平差距明显,文化事业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城乡之间受不同发展阶段需求、地方财政能力的局限和约束,文化事业各领域包括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等发力不均衡、建设情况参差不齐。三是基层文化干部存在“在编不在岗”、服务时间得不到保证、待遇偏低、能力不足等问题,未能较好开展标准公共文化服务,影响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三、加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文化交流的举措

(一)督促各地市落实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法规制度,我省也先后印发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对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我厅将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加强对各地政府开展文化事业情况的督促、指导,强调各地政府应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承担起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财政预算,不断提高文化惠民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

(二)着力补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落实粤东西北地区的公共文化资金保障,结合脱贫攻坚、振兴乡村等战略部署,更多地把政策、资金和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目前,省财政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每年安排省级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11余亿元、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亿余元、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资金0.25亿元,着力缩小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地区之间的财政投入差距,促进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各地建立文化投入多元化的体制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办法,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无偿捐赠、降低收费等模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大力推广“粤书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等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吸引优质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支持各地具备规模的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激发公共机构活力。创新开展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和开发,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强乡村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通过举办传承人群研培班、开展乡村非遗传播宣传等活动,帮助乡村传承人群增长学识、拓宽眼界、提高技艺水平,进一步发挥乡村非遗传承人群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新风尚。计划编订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信息专刊和案例编辑,将典型示范项目、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者事迹发布至广东省文化馆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加强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的经验交流。在省文化馆官网上开设“文化志愿者在行动”专栏,展示我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风采和各艺术团、简介,及时发布各地级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简讯、培训辅导视频等,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指导省直属单位和各地市文化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文化志愿服务专栏,大力宣传文化志愿服务,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文化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壮大粤东西北地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队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