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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6-11 15:28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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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内河游轮经济,培育经济发展新平台的提案》(第20200724号)收悉。经综合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广东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利用资源优势,加强指导支持,全力推动发展

广东具有发展内河游轮的天然优势。我省内水系发达,其中珠江是中国南方(主要在广东省)最大河系,是中国境内第三长河流,按年流量为中国第二大河流,为西江、北江、东江三江的总称。其干流西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自治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北江和东江水系几乎全部在广东境内。东、西、北三江各在入海处冲积成的珠江三角洲上河网密布,大小河道百余条,珠江水资源丰富,航运发达。广州黄埔港以下可通万吨海轮,千吨轮船溯西江可到梧州,小轮船可上达柳州、南宁。可通行轮船、

驳船的航道近5,000公里,航运价值仅次于长江而居全国第二位,河道条件十分适合发展内河旅游。

我省内河沿岸文化和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据统计,位于内河周边有佛山市西樵山风景名胜区、孙中山故里旅游区、莲花山、南海神庙、广州塔、南风古灶、苏家围·东江画廊、鸦片战争博物馆、鹤山市古劳水乡、龙母祖庙、盘龙峡、黄腾峡、韩文公祠、广济桥等近30家国家4A级以上景区。另外还有大量的乡村旅游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革命遗址、南粤古驿道、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等旅游资源分布内河周边,这些资源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特色鲜明,为发展内河旅游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

全省各地积极发展内河游轮旅游。在我厅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各地积极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游轮旅游业。广州市、南沙区两级财政从2016年起每年各安排邮轮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支持邮轮产业发展,连续3年共计9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邮轮新设企业、邮轮业务拓展、邮轮保险和引航拖轮相关业务、邮轮母港运营单位扶持、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产业研究、业务培训、促进活动及服务保障等,自2016年1月首次运营邮轮项目后,旅客数量不断增长,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佛山市将增设夜游码头,计划将东平河水轴线划分为四段高品质水岸空间,并打造古灶陶韵、星耀石湾、鱼鹭洲尾、澜石记忆、城市秀台、翠蔓长堤、活力新港、佛山之心、奇槎湾畔、半月浮翠等十段特色滨水亮点,项目已于年初启动建设。汕头为打造区域文化高地,进一步做大做强文旅产业,于2019年12月重启了内海湾游船夜游项目,游轮路线途经汕头人民广场、海关钟楼、西堤公园、礐石大桥、礐石风景名胜区、白花尖大庙、游泳跳水馆、潮博中心、海湾大桥、妈屿岛、时代广场、海滨长廊、石炮台公园等十多个景点,将潮汕传统文化特色景点融汇其中。

二、落实政策举措,提升发展水平

发展内河游轮经济,有利于完善我省旅游产品的类型,对我省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经济带动有着十分巨大的帮助。虽然近年来我省的游轮业有所发展,但也存在经营管理散乱、产品单一品质较低,聚集效应不足、配套设施不够、营销推广不足,市场知名度较低等情况。针对提案所提的建议,我厅将积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持续推动内河游轮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合力推动,做好设计引导。继续指导地方利用资源优势和特色大力开展与游轮相关的观光游、休闲度假游、文化体验游等旅游产品,投入资金对相关的文化旅游产业、景区、乡村旅游点进行扶持,丰富沿岸的旅游资源,为发展内河游轮旅游创造有利条件。与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积极联系,探索制订适合我省发展内河游轮旅游的产业扶持、用水用地、航线开通等政策,并在我省编制“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争取将内河游轮旅游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培育内河游轮相关的产业发展,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等工作。

(二)开展试点,加强规划研究。我省已于2013年印发了《广东省邮轮码头布局规划方案》《广东省游艇码头布局规划方案》对全省邮轮和游艇码头进行了规划,并根据《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在2017年完成了全长171公里的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为我省境内西江流域沿海港口与内河港口之间江海联运提供优良的通道,为大力发展西江游轮旅游奠定了基础。接下来我厅将以西江流域作为发展内河旅游的重点区域,利用西江通航条件便利,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指导佛山、肇庆、云浮、江门等城市依托新会古兜温泉、砚洲岛、羚羊峡、古塔大桥、大鼎峡、三榕峡、龙母庙、华表石等西江沿线主要景点,按照规划的游艇休闲旅游岸线,大力发展内河旅游。同时结合我省《万里碧道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内河游轮旅游规划研究,于2020年初部署开展了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下一步将普查成果作为规划发展内河游轮旅游的基础资料,并与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开展可行性研究。

(三)积极协调,完善基础设施。利用广东建设万里碧道的契机,推动建设内河旅游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与省交通运输厅、省海事局等部门联合指导各地做好游轮码头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做好航道设施整治与建设,完善内河应急救援法制机制体制,增加内河应急资源投足,加强内河救助支援队伍建设,为内河旅游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通过内河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游轮的研发与制造,促进游轮游艇装备制造业及产业的发展。

(四)创新探索,开发服务模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旅游产品开发为基础,鼓励各地创新内河游轮旅游开发和服务模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内广州、佛山、肇庆等具有重要内河旅游资源的城市,探索与港澳合作开发内河游轮旅游模式。结合我省开展的“跳岛游”工作,加快内河游轮与海洋邮轮互动产品的开发,实现内河与海洋邮轮旅游产品的对接。2019年底,通过我厅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旅控集团、省航运集团等单位共同开展了调研,向省府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跨海岛游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计划以珠江(主要为西江和北江)的主要游船码头为起点,乘坐内河游艇,在南沙邮轮母港换乘邮轮,实现内河游轮与海洋邮轮互动,开发新型邮轮旅游产品,目前省政府正在积极研究该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五)加强合作,扩大旅游宣传。指导全省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各类旅游推介活动,发挥文博会、旅博会等活动平台宣传作用,扩大我省内河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强与央视、凤凰、广东卫视、新浪、网易等大型旅游宣传媒体的旅游宣传推广合作。利用西江连接港澳、跨越两广的地理优势,深化粤港澳桂的旅游交流合作。统筹协调开发跨区域的内河游轮旅游产品,力争实现粤港澳桂旅游融合发展,形成良好的合作环境。

(六)深入研究,做好政策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内河旅游政策与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在做好旅游产品开发的同时,推动省商务厅在现有广州、佛山、江门、肇庆、珠海、东莞、中山等7个地级以上市18个对港澳开放的一类客运口岸的基础上,研究西江等内河沿线地区按一类口岸标准向港澳开放和支持游轮企业参与内河沿线一类客运口岸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可行性,协调驻粤口岸相关检验单位支持内河沿线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盘活现有口岸资源,进一步深化对粤港澳内河游轮合作的探索。推动各地配套出台扶持内河游轮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游轮旅游发展提供保障,规范游轮旅游市场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