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粤文旅函〔2020〕155号
董桂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陆丰革命遗址保护力度的提案》(第20200551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厅赞成加大力度支持海陆丰革命老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打造红色名片
海陆丰革命根据地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确定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国13个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上世纪二十年代,彭湃以海陆丰为中心,并扩展到东江、潮汕一带,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在海丰县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在此期间,涌现了彭湃、杨其珊、杨望、张威、郑志云、郑重等革命前辈,周恩来、徐向前等老一辈革命家率领红二师、红四师曾经浴血奋战在海陆丰地区。抗日战争时期曾生、王作尧领导的东江纵队也曾长期在海陆丰一带作战。
这些光荣的革命活动,在海陆丰地区留下了光辉的历史篇章、丰富的红色遗址和精神财富。2019年,城区、海丰县、陆河县和陆丰市被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纳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保护利用好海陆丰革命遗址,盘活海陆丰红色旅游资源,对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近期来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工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有:
(一)全面摸清海陆丰地区革命文物资源。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了海陆丰地区革命文物资源,提升革命文物级别,海丰红宫红场旧址被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彭湃烈士故居、陆丰县总农会旧址被核定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海丰县总农会旧址、黄厝寮周恩来同志活动旧址、红二师纪念亭等一批红色革命遗址被核定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创造了条件。2019年10月,国务院核定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赤山约农会旧址并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海丰红宫红场。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启动红色革命遗址大普查,进一步摸清海陆丰地区革命遗址家底。
(二)积极出台政策指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和红色旅游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红色旅游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2019年11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其中第六章专门就“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进行明确规定。此外,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具体行动计划;省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了《广东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今年,我厅印发《加快推进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发展的工作指引(2020-2022年)》,指导海陆丰地区开展红色旅游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的部署,目前我厅正牵头《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起草和立法工作,以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
(三)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加强对汕尾市海陆丰地区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省财政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支持:一是安排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3亿元,重点支持“红色遗址保护建设”和“红色遗址展陈提升”两大行动。其中,安排汕尾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1753万元。二是安排全域旅游发展经费专项用于扶持旅游事业发展。2019年下达汕尾市全域旅游发展经费160万元,可统筹用于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三是安排省级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2019-2020年共安排汕尾市省级补齐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1.72亿元,资金采取任务清单模式下达,可统筹资金用于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四)积极推进海陆丰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发展。2019年,省委宣传部在汕尾市召开了全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现场会,举办了全省“时代新人说——南粤红色故事会”。指导开展彭湃故居、周恩来渡海处、红场红宫、红二师师部、红四师师部、激石溪、赤山约农会等15个海陆丰革命遗址旧址保护修缮、陈列展示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指导海丰县红宫红场旧址、彭湃故居成功入选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8年发布1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2019年遴选出100个红色革命遗址串连成9条传承红色基因学习体验线路,将海陆丰地区的重要革命文物纳入线路进行精心打造和对外推介,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学习体验创造良好条件。今年,我厅进一步深化学习体验线路,委托广东广播电视台拍摄《追寻红色足迹》系列纪录片(共16集),其中专集拍摄“全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加快推进《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结合红色革命遗址大普查情况,指导汕尾市摸清红色家底,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并将有较高价值的红色革命遗址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以提高其文物保护层级,优先支持对年久失修、濒临毁坏的革命遗址进行修缮保护。
(二)进一步加快推动海陆丰红色旅游发展。指导推进海陆丰红色旅游产品体系升级开发,优化红色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强化红色革命遗址社会教育功能,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引领下,深入发掘围绕红色革命为主题的旅游资源,以申报“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创建“旅游风情小镇”等旅游资源开发为抓手,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积极开发红色旅游演艺项目;改进创新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创新导览解说和展示陈列方式,增强红色旅游跨界联合营销活力,优化提升红色旅游宣传品制作;提高红色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开展红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红色旅游讲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志愿服务。
(三)支持海陆丰红色革命遗址纳入我省研学旅行课程。《广东省研学旅行标准》涵盖研学旅行的服务机构考评、基(营)地考评、导师考评、安全出行考评等方面。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汕尾市进一步挖掘海陆丰红色旅游资源,将海陆丰红色革命遗址纳入我省研学旅游课程,传承红色基因,彰显和传播海陆丰红色文化。
(四)支持海陆丰加大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指导汕尾市借助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东旅游文化节等展会节庆平台展示当地红色文化资源。我厅将通过“请到广东过大年”“文旅护照”“广东人游广东”等文旅IP,宣传推介海陆丰红色旅游资源。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革命遗址保护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