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函〔2020〕69号(B)
省发展改革委: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健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提案》(第2020013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已完成的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9〕438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发挥旅游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2018年原省旅游局于启动了以建制镇为主体的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2019年我厅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
一方面,编制出台《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导则》,推动各地以创建促发展。一是依据地方旅游资源、特色文化、生活形态等要素,凝练和营造鲜明、独特的主题,培育本地最具发展基础、发展潜力和成长性的特色旅游产品,做精做强做活旅游经济,打造具有持续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旅游生态,形成富有特色的旅游业态、产业经济和城镇建设发展模式,强化旅游产业带动效应,提高区域旅游知名度和吸引力。二是以特色旅游为核心,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打造地区产业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及城镇基础设施,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营造富有情趣和活力的城镇空间、旅游环境和社区氛围,形成“旅游+产业+生活”的全域综合开发模式,实现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居民生活的和谐共生,游客和居民的和谐共享。三是保持优美的生态环境,使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保存城镇传统空间格局、环境风貌、历史遗存等,打造标志性建筑、特色街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等空间吸引要素,保护和传承民间习俗、民族文化、节庆、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突出地方特色,凸显原真性。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文化传承、科普教育等积极意义。四是明确旅游发展思路,完善镇域和旅游重点区域的空间规划、旅游规划以及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出台旅游发展相关政策,强化旅游开发与运用的管理。明确创建主体,落实创建机构和人员配备,细化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提高多元化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和发展。
另一方面,加强创建工作检查,组织验收检验各地创建成效。2019年7月,我厅开展了首批旅游风情小镇验收认定工作,经过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同年12月公布了首批20个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通过创建,首批旅游风情小镇成效初显:一是旅游成重要经济增长点,有力地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二是大力提升了旅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是完善创新发展机制,推进了与旅游相关的产业集聚升级发展。四是创新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内涵,拓展出宜游宜享美好新天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厅将继续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要求,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省培育建成50个旅游风情小镇”的阶段性目标,按照特色小镇建设的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在2020年新认定一批旅游风情小镇,发挥旅游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积极作用。
专此函达。
附件:首批“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首批“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